化解涉税争议:税务公职律师在行动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卢慧菲 人气: 时间:2022-08-16
摘要: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意味着税务机关已从单纯的行政管理转变为将税务管理与涉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纳税人权利保护以及以人民为中心开展税务工作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编者按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要求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实际落实情况如何?本期专刊B1版专题报道各地富有成效的创新探索,分析有关法律服务的意义和影响。


  36个省市税务部门建立千余个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通过多项创新措施,推动小事立即办、大事联动办、争议就地化解,从源头化解涉税争议2000多件,实现及时定分止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税收共治、促进征纳和谐等多赢效果。

  从源头定分止争,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各地税务公职律师在行动。

  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部门统计,截至4月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共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1007个,其中省(区、市)级16个,地市级236个,区县级755个;共有2355名公职律师参与工作;已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2525件次……

  “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意味着税务机关已从单纯的行政管理转变为将税务管理与涉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纳税人权利保护以及以人民为中心开展税务工作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翟继光评价。

  “这是非常好的举措。”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熊伟说,涉税争议往往源于征纳双方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获取、程序运行等方面的认识差异,税务部门应用“枫桥经验”,利用内外部法律资源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化解争议,并将纠纷解决过程变成普法过程,其所包含的柔性执法精神、行政和谐理念,将有力地促进实质性化解涉税争议,促进依法治税。

  探索创新,推动涉税争议源头化解

  理解事物,见仁见智。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税收法律法规纷繁复杂,现实中常出现涉税争议。为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前就化解争议,各地税务部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积极应用“枫桥经验”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其间,他们不断探索,努力使每一次调解、释法有温度有速度。

  “我们已成立22个‘法税先枫’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其中省局1个、市级局21个,121名公职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49件……”说到解决涉税争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公职律师王楷滔滔不绝。

  四川税务系统在解决涉税争议方面有良好基础——2021年创建的“枫桥式”税务分局,记者对此作过采访报道。从这次了解情况看,四川税务系统通过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已形成多层次、社会化、全覆盖的争议大调解体系。他们以党建引领,取“先锋”谐音和搭建法律沟通桥梁之意设计LOGO,创建“法税先枫”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制定配套制度,构建“省局中心集中统筹重大、疑难、复杂争议,21个市级中心重点后台支撑调解一般争议,多个‘枫桥式’税务分局前端化解争议”的分类分级处理机制。调解团队以公职律师为主,业务骨干、法律顾问、行业专家重点参与。该渠道调解还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

  “每一次调解,我们都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努力让争议各方心悦诚服地达成共识。”王楷说这也是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过程。

  在云南,省局统筹、“分局—县局—市局—省局”四级联动、内外协同的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也在火热进行。从目前情况看,他们注重结合实际创新。如曲靖市税务局在建设中推行首席税收协调员制度,全环节加强涉税争议事项协调;马关县税务局建设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中心,派公职律师和业务骨干常驻,聘请检察院人员为法律顾问,促进检税协调;南华县税务局试点在镇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服务站,将涉税咨询调解延伸至乡镇;文山市税务局与司法局合建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为社会律师参与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提供辅导……“通过不断探索,全省已建成24个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延伸形成多个集化解涉税费争议、防范执法风险、优化涉税咨询、开展法律援助等于一体的纳税人权益保护平台,实现小事立即办、大事联动办、争议就地化解。”云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说,182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已化解涉税争议152件次。

  在山东,税务部门除了打造省、市、县、税务分局联动的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平台,还与社会网络联合化解涉税争议,并将调解过程变成普法过程。如泗水县税务局依托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与法院建立税收行政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法院在对税收行政纠纷立案前,引导当事人到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济宁市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加入多部门合作的社保费争议综合调解机制,“一站式”调解社保费补缴等争议事项;部分调解中心与乡镇街道、民间调解组织成立“枫桥式”调解联盟,将涉税争议调解延伸到村。“65个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120余名公职律师已提供咨询服务400多次,调解争议180多起……”山东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在密切跟踪争议调解中心建设的推进情况。

  “我们在省、市、县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在基层建立‘枫桥式’税务分局,根据各级部门职能和争议处理难易程度四级联动,分类实施清单管理,对复杂疑难多发矛盾纠纷全省范围研讨,推荐税务公职律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司法调解室’、司法局‘人民调解室’,要求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加强情感沟通……”河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公职律师张永刚说起全省的涉税争议解决情况,如数家珍。如新郑市辛店税务分局设立“枫桥分局”,与当地街道办和司法所联合建立涉税争议调解室;焦作市局把法律专业人才“请进来”“送出去”,邀请法官、律师开展执法风险防范培训20余次,走进法院旁听庭审10余次,现场观摩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20余次。如今,全省已有223个调解中心,矛盾化解成功率90%,纳税人满意度大幅提升。

  推动涉税费争议源头化解,其他省市也在铆足劲探索——在陕西,出现集合暖心工作室、涉税费纠纷处理中心、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纳税服务中心的“枫桥式”税务分局和稽查案件“会诊办”,使争议第一时间得到响应、解决,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政务大厅有税务公职律师坐席,现场为纳税人缴费人解答涉税法律问题。在广州,纳税人可以通过“云调解厅”,实时音视频远程接受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服务。在厦门,税务公职律师通过重大税费事项争议沙盘推演机制过滤执法风险。在上海,税务行政复议体现调解思路,更好定分止争。在甘肃省定西市,涉税咨询调解中心登记每一名公职律师的工作简历和擅长领域,每一例咨询调解都至少由3名公职律师跟进,其中2名由纳税人自选。在广西,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活跃着税务公职律师的身影……

  定分止争,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大热天里,你们用心、用情、用法、用理促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感谢!”日前,四川省遂宁市市民范某在调解中心公职律师的帮助下,解决了因缴保险费失败导致无法报销医疗费的问题。他说通过这次调解,自己不仅了解了有关法律规定,也体会到法律的严肃性。

  四川省广安市市民李某,视税务部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为恩人。李某19年前购买一处司法拍卖二手房,因卖方迟迟不配合过户后病故,他一直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前不久,他持法院裁定书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被告知需缴齐买卖双方的税费及滞纳金后才能办理过户。李某认为卖方的税费不应由自己承担,且卖方已去世,与税务人员发生争执。获悉这一情况,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立即组织研讨,与法院等部门沟通,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由法院出具卖方无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说明,向争议双方说明处理办法并讲解有关规定,双方和解,李某持法院裁定书及说明办理了契税纳税申报。“李某事后给我们送来一面写有‘优质服务、为民解忧、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锦旗。”调解人员说。

  “本来我们是不认同处罚的金额,没想到得到不予处罚的结果。这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我们一定加强税法学习,整改到位。”厦门市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公职律师汪超萍说。2022年5月,该公司因逾期代扣代缴一名员工2009年4月至2015年1月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被税务机关处2000元罚款。认为处罚金额高,公司到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咨询。值班律师汪超萍核实后发现,该公司的有关违法行为已超过5年且未被发现,依法应不再予以行政处罚,于是向作出处罚的机关提出法律意见。

  河南省焦作市某新材料公司有类似感受。“本来我们认为税务局处理有问题,导致我们要对一块土地缴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过调解中心调查才知道,原来是我们办理土地税源登记出了错,一年来多缴城镇土地使用税3万多元。”该公司董事长薛某对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人员的专业、公正充满敬意。该公司已在公职律师指导下纠正错误,就多缴税款办理退税。

  “我没有营业,为什么要缴罚款?”近日,某餐饮店主在广州市番禺区办税服务厅吵嚷。该店2021年9月办理税务登记后未办理纳税申报,被系统判定为非正常户,按规定解除非正常户要缴40元罚款。经税务人员解释,该纳税人缴了罚款,但表示要申请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公职律师立即介入,详细讲解只要未注销就要按期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的规定,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该纳税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原来是这样,那我同意税务行政处罚意见。”日前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听完律师细致的法律讲解,看了律师提供的同类案件判决后说。该公司之后按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缴清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在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帮助下,上海市徐汇区的王女士圆满解决房产计税依据争议问题,停止申请行政复议;山东省菏泽市的赵女士享受到契税减免优惠政策,完成不动产登记;广西某锅炉制造企业解决由破产重整纠纷导致的纳税信用降级问题……

  有涉税争议,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多地正呈现这样的趋势。从政策规定咨询,到政策适用纠纷,到复杂重大涉税争议,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都及早介入,努力从源头、在诉前予以解决。

  解决难题,提高自己。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团队在实践中快速成长——

  近日,纳税人余某和2名代理律师到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就税款滞纳金处理申请行政复议。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团队征得纳税人同意后组织调解,经过精准释法、亲切沟通,余某和其代理律师对有关处理消除异议。调解结束,现场观摩的7位公职律师对案件调解情况复盘,总结经验,查看不足,认为“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也是一次难得的实践锻炼”。

  “参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我提高了独立分析案情能力,深刻体会到证据链条在案件认定中的重要性,学会如何运用诉讼中的程序和权利保护规定解决涉税争议。”鄂尔多斯市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成员朱燕说。牙克石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孟祥山参与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后,意识到自己还需要在税法理论、复议、诉讼等方面抓紧学习。

  威海市税务局公职律师贾国倩也收获满满:“在调解争议过程中,我既对争议问题有了深入认识,也及时发现了税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自己需要改进的地方。”

  岷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汪辉霞有同样感受:“参与涉税争议的咨询调解,锻炼了我的法律实务能力,提升了我的业务水平,让我迅速成长。”

  广州市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团队对争议咨询调解工作充满敬畏心:“值班时总会预想下一位来访者会提什么问题,每个问题都是考验,也鞭策我们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做争议调解工作,除了业务技能过硬,还要有公心、诚心和耐心,设身处地考虑纳税人的感受和合理诉求,以最优方式化解争议。”

  …………

  用心用力,扎实行动,一个个涉税困惑、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随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不断深入,这支争议调解团队正日益成为定分止争、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税收普法的重要力量。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2年08月16日

  原标题:“枫桥经验”的新实践——化解涉税争议:税务公职律师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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