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税函[2023]1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6-07
摘要:健全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闭环管理,注重信息化应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的通知

粤税函〔2023〕164号            2023-06-07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推动全省税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走深走实,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扎实开展税务系统主题教育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72号)相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结合广东地区实际,接续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19条措施,着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政策落实提速

  1.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开展 《秒 get办税知识》 《大湾区创业记》 《新政话你知》宣传解读活动,组织各地税务机关有针对性地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2.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出口退税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进一步熟悉掌握出口退税政策和申报办理流程。

  3.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和系统配置,确保优惠政策应知尽知、便捷享受。

  4.优化退税办理流程,税务机关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逐步实现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5.发布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相关即问即答,帮助小规模纳税人更好理解、准确适用优惠政策。

  二、重点服务提档

  6.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持续更新“走出去”纳税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纳税人防范投资税收风险。

  7.加强税收协定执行,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8.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活动,宣介相关税费政策,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收集企业涉税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9.加强税费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服务,协调解决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税收政策适用问题。

  10.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加税收志愿服务,不断壮大税收志愿服务队伍,推进税收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进园区,积极推荐税收志愿者参加优秀志愿者评选,充分发挥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等税收志愿者团队和个人在促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的积极作用。

  三、诉求响应提效

  11.健全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闭环管理,注重信息化应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12.建立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信息库,通过跟进式回访、专题性调研、常态化沟通等方式,持续巩固提升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效。

  13.配合税务总局开展税收工作督查,主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四、便捷办理提质

  14.巩固拓展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社会保险缴费事项“掌上办”成果,持续优化“非接触式”缴费服务体验。

  15.根据税务总局部署要求,为非居民企业跨境办税场景开放双语环境下的统一注册登录、无障碍跨境办税、智能税费计算和跨境税费缴纳等服务,实现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无需入境或委托代理人,即可“一地注册赋码、全国互认办税”。

  16.试点新办经营主体智能开业,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系统自动为其分配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税费种并智能赋予数电票额度,实现纳税人“开业就能开票”。

  17.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依托税收大数据和智能算税规则,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标签特征,上线“确认式申报”场景,对经营业务相对简单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确认式申报”服务,通过数据智能预填服务,进一步压缩纳税人缴费人税费申报办理时长。

  18.试点提供“优良信用者试行按需开票”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正向激励,享受按需开票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

  五、规范执法提升

  19.进一步扩大动态“信用+风险”监管试点,不断提高精准监管水平,持续保障推进优化办税缴费服务。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进一步提升站位、扛牢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纳税人缴费人满意作为“硬道理”“金标准”,确保各项服务举措有效落实,切实将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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