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大事记(1995年)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23
摘要:中国税收大事记(1995年)   1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决定项怀诚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部长级)。   8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1995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新财税体制,抓紧制定和实施个人收入应税申报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的领导干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管理。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副厅(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管理。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其他领导干部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分管的工作负责,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垂直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和经费等方面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其各级机关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税务局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下,设置下列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市)、自治县、旗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系统的人员编制,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的人员编制由国家税务总局核批。

  5日国务院总理****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税收征管,继续清理和逐步取消各种不合理的减免税政策。

  4月5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的汇报。

  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均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违反代扣代缴规定的扣缴义务人将追究法律责任。

  8日中国政府与以色列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刘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国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和以色列财政部部长肖哈特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对国有林业企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关于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问题的汇报。

  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房地产建设进出口物资税收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兴建(包括改扩建)宾馆饭店、写字楼、别墅、公寓、住宅、商业购物场所、娱乐服务业场馆、餐饮业店馆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无论是出售、转让,租赁还是自用或与生产厂房相混合使用,所需建设物资、设备,无论任何地区、企业、单位、个人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一律按法定税率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对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按照现行对黄金、白银生产的税收政策,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申报地点一般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该办法自当年5月1日起执行。

  5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还的通知》。

  1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查报制度》。

  17日中国政府与越南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钱其琛和越南外交部部长阮孟琴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征收管理范围包括:一、中央各部门、各总公司、各行业协会、总会、社团组织、基金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上述企事业单位兴办的预算内、外国有企业的所得税;二、金融保险企业的所得税;三、军队所办的国有企业的所得税。地方税务局系统的征收管理范围包括:地方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的所得税。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征收管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23日中国政府与土耳其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国财政部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刘仲藜和土耳其外交部部长伊诺努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当年7月1日起,对出口货物根据实际税负情况适当调低出口退税率:农产品、煤炭退税率为3%,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其他货物退税率为10%,适用17%增值税税率的其他货物退税率为14%。

  26日至30日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卢仁法在会上作了题为《正确运用税收政策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的发言。

  31日国务院召开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月工作会议,会议由国务委员****主持,******、李岚清副总理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到会并讲话。

  6月2日至4日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开,金鑫被聘为名誉会长,卢仁法当选为会长,韩绍初、王选汇、郭宏德、邓子基、张富珍、唐腾翔当选为副会长。该会中国研究国际税收的全国性的一级学会,业务上接受主管税部门的指导,主要任务是:联系和组织财税界、学术界、教界、企业界的人士共同开展国际税收理论、政策、制度、管理、体制和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研究;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承接和承办有关国际税收的调研、咨询、培训和论证;组织评议国际税收学术研究成果等。

  23日为使税务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税务部门监察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监察暂行规定》,共8章、42条。该文件规定,税务监察是行政监察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税务监察机构依法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的监察。税务监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政纪上人人平等,采取专门监察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举报制度和申诉制度。并对机构和人员、管辖、职责、权力、工作程序、罚则等作出规定。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对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凡违反该规定所列违法违纪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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