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是否适用《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办法》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09
摘要:  咨询问题:有一家内资企业在境外(阿曼和阿联酋)设有全资子公司,该内资企业是否应适用《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7]116)号文件计提所得税。该文件是对境外设立全资机构的所得所做的规范。...

  咨询问题:有一家内资企业在境外(阿曼和阿联酋)设有全资子公司,该内资企业是否应适用《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7]116)号文件计提所得税。该文件是对境外设立全资机构的所得所做的规范。

  答复:可以执行财税字[1997]1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你公司在阿曼和阿联酋设全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请参看我国与阿曼和阿联酋签定的税收双边协定的相关内容,另外请参看际便函[2007]154号文件,该文件归纳了我国所有税收协定的具体执行办法,你公司可据此填制相关表格,维护好你公司在外经营的权益及我国的税收利益。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