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来源:税屋综合 作者:税屋综合 人气: 时间:2019-03-07
摘要:记者会的主题是“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财政部部长刘昆先生、副部长程丽华女士、副部长刘伟先生,围绕这一主题回答大家的提问。

  时间:2019年3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点: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

  内容:财政部部长刘昆、副部长程丽华、刘伟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本场记者会的主题是“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财政部部长刘昆先生、副部长程丽华女士、副部长刘伟先生,围绕这一主题回答大家的提问。首先,有请刘部长。

  [新华社记者]

  去年,我国减税降费规模约为1.3万亿元,今年我国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明显的降费。请问具体将从哪些方面入手,在这道减税“大餐”中,“主菜”又是什么?谢谢。

  [刘昆]

  您问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着力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来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去年,在落实好年初既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年中又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及时出台新的举措,全年减负约1.3万亿元,这对于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今年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地落实。

  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举措,具有一举多得的效果。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实打实、硬碰硬,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在减税方面,今年除了实施年初已经明确的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以及全面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外,还将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今年减税降费的核心内容,也就是您所说的“主菜”。一方面,注重突出普惠性,将制造业等企业现行16%的税率降到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到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虽然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适用6%这一档税率的一些行业,会采取加计扣除的方式,让他们的税负只减不增。

  另一方面,我们注重与税制改革相衔接。关心增值税改革的朋友都知道,从2017年7月1日增值税税率由17%、13%、11%、6%四档简并到17%、11%、6%三档之后,2018年5月1日起又下调至16%、10%、6%三档,这次又进一步调整到13%、9%、6%三档,将有利于继续推进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

  [刘昆]

  在降费方面,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到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提高稳岗和社保补贴力度。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使社保基金可持续,企业与职工同受益。

  我想说明的是,关于减税降费,我们公布的预测数是年化的全年预计数,这与当年实际减税降费的数额不一定是完全一致的。举例来说,今年我们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并规定从1月1日起施行,这项政策年化的全年预计数是2000亿元,当年减税数和全年减税数是一致的。

  刚才介绍了,去年增值税降低税率的政策是5月1日出台的,全年预测减负额是4000亿元,但因为是5月1日才实施,所以这8个月的减税规模覆盖全年测算规模的3000亿元,有近1000亿元会在今年形成翘尾影响,也就是说会变成今年的减税额。2019年减税降费措施以减税为主体,大约占7成。减税的份额里又以增值税降率为主体。由于2018年减税措施的翘尾影响会高于2019年减税措施的翘尾影响,2019年减税的实际减负数额,按照我们的测算,会高于公布的年化全年预测数。谢谢。

  [人民日报社记者]

  今年中国经济将置身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我们注意到,目前外界对于积极财政政策提振发展信心的期待很高。请问部长,积极财政政策将从哪些方面加力提效,从而更好助力中国经济稳增长?谢谢。

  [刘昆]

  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作为财政部门,关键是要做好“加减乘除”这四则运算,其中最重要的是做好“乘法”,“放水养鱼”,用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我们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更好地引导企业预期和增强市场信心,稳定经济增长。

  此外,我们还要做好“除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预算绩效监控,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我们收回了很多低效无效资金,这些资金就能够派上更好的用场,发挥更好的作用。

  [经济日报融媒体记者]

  我国民营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他们在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今年的财税政策如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谢谢。

  [刘伟]

  谢谢您的提问。《政府工作报告》里有一句话非常重要,就是把市场主体的活跃度保持住、提上去,是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关键所在。其实有一组数据大家都耳熟能详,我们中小企业为社会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贡献了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科技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所以,关注、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对实现“六稳”,特别是稳就业、稳预期十分重要,因为这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大家通过我们预算报告可以看出,去年一年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这里面把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为我们财政着力的重点。今年预算报告里也有体现,我们会“加力”。简单讲是四个方面:

  第一,减税降费。刚才刘昆部长已经介绍了一些情况,我聚焦中小企业,除了刚才讲的大家这几天热议的增值税降率,首先对制造业就是个利好。这里对中小企业,除了增值税降率以外,我想说的是年初已经出台的几项政策。首先,是把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这是非常大的一项政策。大家都讲企业有感没感?我现在想告诉大家,这个政策的调整,让大多数企业有感。像过去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比如说工业,就按资产总额3000万,其他企业1000万,现在统统把它提高到5000万,也就是说5000万以下的都具备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人数,工业企业过去是100人,其他企业80人,现在统统把它认定为300人以下。还有就是应纳税所得额,过去是100万以下,现在统统提到300万以下,这覆盖了多少?1798万户企业都纳入了调整范围。也就是说,占全国全部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98%是民营企业。调整了以后,关键在于加大所得税的优惠力度,现在应税所得100万以下的按5%缴纳所得税;100万到300万的按10%,还是低于标准税率15个点。这种税收优惠是普惠性的。还有,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原来是3万,现在提到10万。在这些政策的同时,我们还规定,地方可以把现在6项地方税种减半征收。进一步拓展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能够扩大尽量扩大。我讲的这些措施,都是直接提高标准、放宽范围,体现普惠并从1月1日起实施,让大家都能够得到实惠,让企业都能够及早享受政策红利。

  第二,在减税降费这些措施以外,就是推动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融资难、融资贵,大家常常挂在口上。对于企业来讲,难是首要的,贵一点,只要拿到资金就不得了了。所以,财政部门在配合金融部门解决难的问题上,做了这么几件事情:一是安排了100亿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范围扩大了,包括农村自主创业的农民,也纳入这个范围,过去仅仅限于城镇。二是提高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过去是10万,现在提到15万,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过去是200万,现在提到300万,都予以贴息。另外,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放宽担保贴息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尽可能往小微企业创业方面去积极投入信贷。再有一点,大家已经知道的,国家已经专门成立了融资担保基金,通过对省里的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再担保,来给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撑平台,而且再担保费率不超过0.5%。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一笔资金,对各个省市政策性的担保机构,他们对小微企业收费比较低的予以奖补。

  第三,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我们准备和相关部门一道,对现有的一些办法作出调整。比如,通过办法调整,规定政府部门预算中,每年不是要编制采购预算嘛,至少留30%的额度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同样的服务、同样的货物,要面对中小企业,通过设定一定额度来强化这种导向。再有,我们对小微企业参与采购竞争时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让它有竞争能力。还有,我们还拟建立预付款保函制度,如果你有了订单,提供了保函,可以提前预付一部分货款,政府部门预算已经安排了,保单已经有了,他虽然供货还有一个过程,我给你一部分预付款,这个我们正在研究,就是支持中小企业成长起来。

  第四,财政部将继续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双创”升级,主要是继续安排资金来支持各类“双创”载体,让他们的专业化程度、精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各地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平台。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