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以上面水缸和水桶为例。净利润就是当年实现的利润,也就是从水龙头接的水,而资本公积变化会计上能处理的是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评估增值或者是评估减值,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引起的资本公积的变化,这个可以理解为是下了一场雨,增加的水属于全部投资者的,但又不属于利润,相当于是其他途径增加的水,因此只能是作为资本公积核算。成本法只能享有一个水缸的权利,但是权益法由于能够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企业,所以可以让企业增加另外的水缸(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投资者如果喝的水没有接的水多,那么桶里剩余的水就倒进了另外的一个水缸里,权益法核算的人可以享有这个水缸的权利,所以增加的水就在影响了“损益调整”,以后喝水的时候,当年喝得水多于接的水,先从“损益调整”的水缸去拿,因此现金股利先冲减的是“损益调整”,假如说损益调整冲减完了,就要动用原来水缸中的水了,所以这个时候权益法就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了。当然如果说以后分的水少了,权益法投资者比较霸道,要求先恢复的是他自己要求设立的新的水缸,所以权益法下就没有恢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处理了,恢复成本的时候只是恢复“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这就是权益法的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特别之处,只关心他增加的新的水缸“损益调整”。 假如说下了一场雨,原来的水缸是满的承受不了更多的水,新的水缸“损益调整”的水肯定会增加了,但新水缸中增加的雨水进入了权益法核算的新水缸,所以和成本法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本质上呢虽然是进入了权益法的水缸,但是还是属于所有投资者的,因为雨水毕竟不属于任何人,只是权益法比较斤斤计较,连这点雨水都要核算一下,为成本法核算所不齿。因为这个雨水是其他原因导致的,不是从水龙头来的自来水,因此影响的是其他资本公积: 企业合并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那为什么还是用成本法核算呢?之前说了权益法可以要求增加新的水缸,但是当你当家作主以后,不管是新的水缸还是原来的水缸统统都是你自己的水缸,权益法核算太过于斤斤计较了,所谓不聋不瞎,不能当家,都是自己的东西了还这么较劲干什么呢?所以还是用核算简单的成本法核算自己的投资吧。因此形成控制以后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只和现金股利有关系,难点也基本上没有什么。 不过需要注意一下合并的方式,控股合并后续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如果是吸收合并连股票都没有了,自然也没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了。 合并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所谓同一控制相当于是一家子的两兄弟,两家的东西搬一起,全家来看没有什么变化,所以注重的是账面价值,而不是公允价值,因为公允价值只有是把这个东西卖给外人才有效。非同一控制相当于是两家人在交易,所以丁是丁卯是卯,公允价值核算,一分钱都要核算的清清楚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就是按照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入账,原因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了,我家有多少家当谁都清楚,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就是按照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核算。非同一控制下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你要控制我必须是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当然既然以后是一家人了,实际付出多少就按照多少入账吧,至于说有个评估价值变化什么的就多担待,所以得到的公允价值份额基本上忽略了,成本法不予以考虑。不过一般情况付出的成本和对方的真实公允价值份额是一致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价内税不影响长期股权投资) 二、涉及的其他问题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