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496号答复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7-15
摘要:目前,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等文件规定,我局在信息公示、发票管理、绿色通道、跨部门联合激励等方面也已经实施了多种类型的信用激励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496号答复的函

尊敬的许建洲代表:

  您和罗光亮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诚信纳税的建议》(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49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诚信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近年来,我局把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内外结合,着重引导企业诚信纳税,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2015年我局联合市发改委起草并完成我市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签署,2017年完成备忘录的优化升级,使我市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部门从17个增加到29个,惩戒措施从17个增加到27个,实现了惩戒部门和措施的双扩围。2018年我局召开“褒奖诚信联惩失信”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情况。我局每月通过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用深圳等平台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并严格按照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要求,通过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向我市联合惩戒部门推送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2020年我局共录入黑名单10229户,对外公布并推送联合惩戒10213户,撤出公布1873户,其中信用修复撤出18户,实现了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的有力打击,推动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

  目前,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等文件规定,我局在信息公示、发票管理、绿色通道、跨部门联合激励等方面也已经实施了多种类型的信用激励措施。我局将在法律和上级部门授权的前提下,健全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切实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

  (二)关于“加强人民群众税法知识的普及”。我局积极落实总局《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多手段大力开展税费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活动,准确解读便民利企政策措施,持续深化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按照时间节点,以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税法进校园等活动为切入点,开展税法课堂、税企论坛等针对性强、务实高效的税收宣传活动;并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普法税宣作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微博、纳税人学堂等平台广泛推送税收政策解读、诚信纳税模范、逃避税的案件等内容。同时,不断推动12366税费服务智能咨询平台建设,精准提供线上服务,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多样化的税法宣传辅导格局,促进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做到税收优惠“应享尽享,应享快享”,营造出浓厚的诚信纳税宣传氛围。

  (三)关于营造社会中公平的税收环境。近年来,我局不断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推进税务征管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携性、精准性。优化岗责设置,强化业务统筹监督,推进征管业务流程梳理调整,极大促进了税收征管流程透明,税收程序公平,税收执法公正,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理、掌上办理,依托电子税务局、微信税务局、短信等渠道推送优惠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等,引导纳税人自主享受政策红利,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从而推动纳税服务现代化,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智慧税务。

  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的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加强税务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开展更多个性化、有实效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切实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让诚信纳税理念深入人心。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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