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税[2023]1号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1-10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2022年度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豫财税〔2023〕1号           2022-01-10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各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2022年度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省阳光医疗健康发展基金会

  2.河南省通信行业协会

  3.河南省公园协会

  4.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河南省爱心助残书画院

  6.河南省钢铁工业协会

  7.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8.河南省振豫教育基金会

  9.河南省红旗渠工业创新发展研究会

  10.河南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协会

  11.河南省旅游协会

  12.河南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

  13.河南省黄金协会

  14.河南省煤炭行业协会

  15.河南省医疗器械商会

  16.河南省公共交通协会

  17.河南省直文学艺术届联合会

  18.河南省城镇供水协会

  19.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

  20.河南省软件服务业协会

  21.河南省健康中原医疗援助基金会

  2022年-2026年,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2年1月10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