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2-03
摘要: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体系,提高监管透明度,推动市场主体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近期市场反映较多的争议性会计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起草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

  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体系,提高监管透明度,推动市场主体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近期市场反映较多的争议性会计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起草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相关附件: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pdf

  关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的说明.pdf
 


  目 录

  3-1 权益法下顺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相关会计处理

  3-2 权益法下未确认投资净损失后续得到弥补的会计处理

  3-3 母公司丧失控制权时对应收原子公司款项的会计处理

  3-4 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时如何考虑应收子公司债权的影响

  3-5 对少数股权远期收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3-6 租赁资产利息费用相关会计处理

  3-7 承租人为使租赁资产达到企业计划用途所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相关会计处理

  3-8 租赁到期前购买租赁资产导致租赁终止的会计处理

  3-9 对于职工提前离职按约定方式回售股份的会计处理

  3-10 搬迁补偿事项的会计处理

  3-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运行产品的会计处理
 


  内容解读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并非对会计准则的解释,而是针对资本市场具体交易事项如何执行会计准则提供指导性意见,旨在促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一致有效执行,提高市场主体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共涉及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租赁、股份支付等11个具体问题。每项具体指引包括三部分内容:交易事项背景及具体的会计问题、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问题适用会计准则的意见或监管口径。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