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令第768号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12-09
摘要:为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非银行支付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2023年12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8号国务院令,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背景和总体思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银行支付行业发展和风险防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部门、机构、专家等各方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了《条例》草案。《条例》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思路: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非银行支付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将非银行支付行业的全链条全周期监管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防范支付风险。三是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更好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其繁荣市场经济和便利人民生活等积极作用。

  问:非银行支付行业发展情况如何?出台《条例》对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有哪些积极意义?

  答:非银行支付业务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兴起而快速发展,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电子支付业务总量的约8成和1成,日均备付金余额超2万亿元,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移动支付居世界领先水平,有效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推动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断开其与商业银行直接连接,督促大型支付平台企业支付业务整改,防范风险隐患,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一些支付机构违规经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违规挪用用户资金,泄露或者不当采集、使用用户信息;个别支付机构铤而走险,为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转移通道等。

  出台《条例》,将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进一步夯实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法治基础,有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定各方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利于保障用户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非银行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

  问:《条例》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监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等作了哪些安排?

  答:《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将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一是坚持持牌经营,严格准入门槛。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实施准入管理,明确支付机构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控人、高管人员等准入条件,对其重大事项变更也实施许可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违规机构的常态化退出机制。二是完善支付业务规则,强化风险管理。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健全业务管理等制度,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系统、设施和技术。强化支付账户、备付金和支付指令等管理制度,明确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伪造、变造支付指令。压实支付机构用户尽职调查、风险监测等责任。三是加强用户权益保障。规定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拟定协议条款,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用户信息保护,明确信息处理、信息保密和信息共享等有关要求。要求支付机构对所提供的服务明码标价,合理收费。明确支付机构应当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四是依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于《条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可依法对有关支付机构实施罚款,限制部分支付业务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同时,明确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问:《条例》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有何考虑?

  答:2010年以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将支付业务分为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等三类。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出现了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兴方式,现有分类方式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条例》结合多年监管实践,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支付业务分类经验,坚持功能监管理念,从业务实质出发,根据其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

  新的分类方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良好的扩展性,有利于防范监管空白。新的分类方式下,无论支付业务外在表现形式如何,均可按照业务实质进行归类和管理,能较好地适应行业发展变化,将各种新型支付渠道、支付方式归入两大基本业务类型。二是避免监管套利,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新的分类方式基于业务实质和风险特征,穿透支付业务表面形态,有利于统一资本等准入条件和业务规则要求,消除监管洼地,形成公平的制度环境。同时,《条例》附则明确,已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过渡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新业务类型与原有分类方式的衔接,推动平稳过渡。

  问:《条例》出台后,中国人民银行下一步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条例》出台后,中国人民银行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方式,向支付机构、清算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解读《条例》,使有关各方充分知晓和掌握《条例》内容,督促各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二是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做好贯彻落实。细化明确支付业务具体分类方式、新旧业务类型衔接过渡规定等,进一步规范许可、处罚等程序,落实好“清单式”审批,严格依法行政。三是抓紧完善《条例》其他配套文件。对照《条例》规定,抓紧做好非银行支付领域现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条例》出台为契机,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等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支付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非银行支付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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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亿市场迎新规!支付宝、财付通、银联等齐发声

12月17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60条,重点规定了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定义和设立许可;二是完善支付业务规则;三是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四是明确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

当前,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电子支付业务总量的约8成和1成,日均备付金余额超2万亿元,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条例》将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联、网联等清算机构第一时间表示,《条例》构筑了非银行支付业务监管的基础框架和主体内容,将进一步推动非银行支付服务的全面、科学监管,有利于支付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支付宝:《条例》为支付机构的未来发展打下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

支付宝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实施,为支付机构的未来发展打下了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通过该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支付机构的全链条、全周期的监管,有利于防范支付行业风险。与此同时,在规范作用下,支付行业将迎来进一步规范有序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实体产业的长远发展。”

消费者保护也是《条例》关注的重点领域,支付宝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将金融消费者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和经营战略中统筹谋划,扎实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水平。

财付通:有利于强化行业监管,提升监管效率

财付通表示,《条例》的出台,一方面提升了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从原先的部门规章提升为行政法规,标志着支付行业有了根本性法规,有利于强化行业监管,提升监管效率,树立监管权威;另一方面顺应了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为规范支付机构的合规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支付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道路。

财付通表示,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小额、便民宗旨,专注主业、提升服务,更好满足用户支付结算需求,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价值与活力。

支付清算协会:强化自律制度执行,推动非银行支付服务高质量发展

支付清算协会表示,《条例》是我国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的首部行政法规。《条例》构筑了非银行支付业务监管的基础框架和主体内容,必将进一步推动非银行支付服务的全面、科学监管,为行业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形成高质量发展格局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

作为行业自律组织,支付清算协会表示,将在央行指导下积极发挥作用,通过媒体发文、倡议号召等方式组织行业各方认真学习落实《条例》;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进一步加强《条例》实施情况和问题反馈,为人民银行决策提供支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支付机构行业自律规范,强化自律制度执行,促进支付清算行业高质量发展。

银联:将依法依规与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内的产业各方加强合作

中国银联表示,《条例》厘清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边界,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开展清算业务,发起的跨机构支付业务,应通过相应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并应向清算机构真实、准确、完整报送交易信息,保证电子支付指令在全流程中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追踪稽核和不可篡改。有助于推动支付业务回归以清算机构为中心的四方模式,确保交易资金和信息安全、透明,促进产业各方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支付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银联表示,将依法依规与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内的产业各方加强合作,守正创新,合规展业,持续提升服务质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支付需求,共同助推我国支付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

网联: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严格开展成员机构管理

网联清算公司表示,《条例》为规范支付市场秩序、构建行业健康生态“立柱架梁”,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了全链条、全周期管理,明确了完整的支付业务监管框架,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广泛覆盖、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同时也为网联清算公司全面做好支付清算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基础和重要遵循。

该公司表示,将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强化合规意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严格开展成员机构管理,切实防范业务风险,不断优化支付清算服务水平,助力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为金融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钱袋宝(美团支付):坚守合规经营底线,积极维护支付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作为美团旗下支付机构,钱袋宝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将《条例》作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根本指引和依据,一以贯之坚守小额、便民宗旨,持续提升支付服务质效,不断探索更安全、更快捷、更稳定及更普惠的支付服务,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百姓民生贡献力量。同时,坚守合规经营底线,积极维护支付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与行业各方一道,为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实体经济需要贡献力量。

合众易宝(抖音支付):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武汉合众易宝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将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自觉遵守《条例》要求,坚守小额、便民宗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能力,专注主业、加强产品创新,更好满足抖音集团用户和商户的支付结算需求。将强化依法合规、审慎经营意识和能力,遵守机构管理、备付金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监测防范等监管要求,保障支付交易数据和资金安全,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将承担起打诈反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防支付平台被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将秉持合作共赢、包容开放的原则,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清算机构以及其他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合作,促进互利共赢和行业良性竞争。

贝宝支付:更加坚定长期服务中国市场的信心

作为PayPal在华的全资子公司,贝宝支付(北京)有限公司表示,《条例》的颁布更加坚定了长期服务中国市场的信心,发挥PayPal覆盖全球的支付网络,与产业各方一道,在人民银行的监督和指导下,服务广大中小企业出海,提升跨境资金融通效率,为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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