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署税发[2004]1号 2004-01-02 税屋提示——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 海关总署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自2010年12月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为确保顺利实施新的出口商品预核签章制度,做好2004年出口商品预核签章工作,现将该公告的有关执行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各进出口商会将正式启用新的防伪“出口预核专用章”,旧的专用章同时停止使用,并配套使用“商会预核签章表”。为便于企业出口,在2004年1月1日至1月31日的过渡期内,可暂不使用“商会预核签章表”,且2003年加盖的旧专用章仍然有效。自2004年2月1日起,新专用章和“商会预核签章表”必须同时使用,否则海关不接受其申报。现将新的“出口预核专用章”印模(见附件1),“商会预核签章表”(样式)以及《预核签章表填表说明》、《关于预核签章表数据项说明》(见附件2)转发各关备案。 二、干香菇(税则号:0712.3910)的出口预核签章推迟执行,具体实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为保证海关与商会的联络畅通,各商会均增加了联络员和联络方式,现将增加后的联络员表一并转发各关(见附件3)。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出口预核专用章”印模备案的函(商贸办便[2003]347号) 附件2商会预核签章表(样式)、关于预核签章表数据项说明、预核签章表填表说明 附件3出口商品预核签章商会联络员表(略) 海关总署 2004年1月2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出口预核专用章”印模备案的函 商贸办便[2003]347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为确保顺利实施新的出口商品预核签章制度,做好2004年出口商品预核签章工作,6个进出口商会已经刻制好新的防伪“出口预核专用章”,拟自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现将进出口商会刻制的“出口预核专用章”印模(附后)转去,请予备案。 以上特告。 商务部 2003年12月11日 附件“出口预核专用章”印模(样式)(略) 附件2 中国进出口商会预核签章表 1.出口商: 2.核章证号:03XX1000001 代码: 3.合同号: 4.核章有效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5.进口国(地区) 6.进口公司: 7.商品名称: 8.报关口岸: 9.商品编码 10.规格、型号 11.单位 12.数量 13.币别 14.单价 总计: 15.备注: 16、核章商会(盖章) 核章日期: 年月日 本表应妥善保存,任何损毁、涂改无效。 关于预核签章表数据项说明 一、预核签章系统的数据项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1 出口商 字符型 15个汉字 代码 数字型 10 2 核章证号 数字型 11 3 合同号 字符型 15 4核章有效截止日期 日期型 8 5 进口国(地区) 数字型 3 6 进口公司 字符型 20 7 商品名称 字符型 10个汉字 8 报关口岸 数字型 4 9 商品编码 数字型 10 10 规格、等级 字符型 16 11 单位 数字型 3 12 数量 数字型 12 13 币别 数字型 3 14 单价 数字型 9 总计 数字型 12 15 备注 字符型 10 16 核章商会 字符型 24 核章日期 日期型 8 二、核章证号 共11位,如“03××0000001”。 第1-2位数字,表示年度。如“03”代表2003年度。 第3-4位字母,表示商会。 WH―五矿化工商会FZ―纺织品商会 ST―食品土畜商会JD―机电产品商会 YB―医保商会QG―轻工商会 第5-6位数字,表示商会内部分工。如“1”表示化工部、“2”表示矿产部。 第7-11位数字,表示顺序号。从“00001”到“99999”。 预核签章表填表说明 1.出口商 (1)出口商应打印出口合同中中国进出口企业名称。 (2)代码采用企业报关用海关代码,办理预核签章手续时时由申请单位凭海关授予的企业报关代码证书填在申请表上。 2.核章证号 共11位,基本结构为:“03××000001”。 第1-2位数字,表示年度。如“03”代表2003年度。 第3-4位字母,表示商会。 WH―五矿化工商会FZ―纺织品商会 ST―食品土畜商会JD―机电产品商会 YB―医保商会QG―轻工商会 第5-6位数字,表示商会签章工作内部分工。如“1”表示化工部、“2”表示矿产部。 第7-11位数字,表示顺序号。从“00001”到“99999”。 核章证号由计算机自动顺序编排产生。 3.合同号 指办理预核签章时所用出口合同的编号。 4.核章有效截止日期 核章有效期截止日期自发证之日起最长为6个月。 5.进口国(地区) 指最终目的地,即合同目的地,只能打印一个国家(地区)名,不允许使用地域名(如欧洲等)。出口到中国保税区的商品,进口国(地区)应打印中国。采用海关国别地区代码,代码为3位数字型。 6.进口公司 指出口合同中的进口公司名称,不超过30个字符。 7.商品名称 合同所列商品对应36号公告《出口预核签章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名称。 8.报关口岸 指合同所列商品的出口口岸,采用海关关区代码,代码为4位数字型。此栏只允许填写海关的一个海关(或关区)。 9.商品编码 指第8项商品名称所对应的商品编码,编码为10位。 10.规格、型号 此栏打印出口商品具体品种规格、型号。如细目过多,可在“备注”栏注明“见合同”。 11.单位 指计量单位,由计算机自动录入。各商品使用的计量单位按海关税则中统一规定,不能任意变动。合同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与海关税则不一致时,应换算成规定的计量单位,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12.数量 数量是指该证允许出口商品以单位为准的数量。此数值允许保留一位小数,凡位数超出的,一律以四舍五入进位。 13.币别 币别是指合同成交货币的种类,采用海关货币代码表,代码为3位数值型。 14.单价 单价是指与计量单位相一致的单位价格。 15.备注 除上述说明过的内容外,用于在特殊情况下作必要的说明。如“规格、型号”项目过多,需要见合同以及计量单位换算的情况。 16.核章商会(盖章)和核章日期 (1)打印核章商会名称全称,并加盖“预核签章专用章”。例如“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2)核章日期为打印“预核签章表”的日期,由计算机自动产生。 本表使用A4白纸,激光打印机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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