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9-18
摘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强对涉及居民养老、医疗等服务及特定民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调研工作,详细了解受票方的真实诉求,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发票政策的宣传与辅导,进一步维护受票方发票使用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9-18

王良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定企业不再拒开纸质增值税发票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纳税人增值税电子发票使用需求,税务总局自2015年12月1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从2020年12月21日起在新办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其中电子普通发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税务机关重点做好电商、电信、金融、快递、公用事业等有特殊需求的纳税人电子发票推行工作。电子专用发票则是在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推行,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用发票和纸质专用发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受票方向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打印服务。对于拒绝提供免费打印服务或者纸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用发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用发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用发票。上述政策文件均明确了受票方有权索取纸质发票,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的,应当为受票方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打印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强对涉及居民养老、医疗等服务及特定民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调研工作,详细了解受票方的真实诉求,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发票政策的宣传与辅导,进一步维护受票方发票使用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