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出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购入(自建)房产1套,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金额(不含税)、税额方法如下:税额=2000000÷(1+11%)×11%=198198.20元;金额=2000000-198198.20=1801801.80元;按照上述金额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详细地址。 例4: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出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购入房产1套给B公司,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房产购入原价120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方法如下:第一步,进入开票页面,点击页面上方“差额”按钮;第二步,录入扣除额120万元;第三步,发票金额栏录入含税销售额200万元,系统自动计算金额(不含税)和税额,填写在相应栏次(计算过程:税额=(2000000-1200000)÷(1+5%)×5%=38095.24元;金额(不含税)=2000000-38095.24=1961904.76元)。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产权证书号(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详细地址,系统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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