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举措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8-30
摘要:在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基础上,在全市办税服务厅试点推行“两个一律”,即:凡属于市级及以下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但不是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范围内明确要求的其他证明事项一律实行“告知承诺制”;能够通过数据交换获取涉税信息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举措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焦作市税务局特别出台十项优化营商环境“关键一招”,现通告如下:

  一、实现多种自然人税费“掌上办”

  推广普及河南税务APP、个人所得税APP、微信、支付宝、中原易收宝、焦我办APP等多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实现契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城镇垃圾处理费等自然人税费“掌上办”,最大限度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告知承诺制再减负,推行两个一律

  在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基础上,在全市办税服务厅试点推行“两个一律”,即:凡属于市级及以下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但不是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范围内明确要求的其他证明事项一律实行“告知承诺制”;能够通过数据交换获取涉税信息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三、实现留抵退税和发票事项“三个一百”

  留抵退税办理率100%--符合留抵退税办理条件的纳税人,网上申请受理、核准、退税均按期达到100%。

  电子发票覆盖面达到100%--电子专票100%全面推行(总局省局规定的不得使用电子专票的纳税人除外);电子普票在一般纳税人中100%全面推行;电子普票在小规模纳税人中100%按需推行。

  发票数量调整事项即时办结率100%--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100%按照规定即时办理,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100%即时办理,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在允许范围内100%按需供应。

  四、推广“360°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微信工具

  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栏目单独设置所得税汇算清缴模块,定期更新“360°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微信工具,内含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优惠项目、特殊事项、风险提醒、问题答疑、法规汇编等六个方面,方便纳税人查询汇缴政策。

  五、实现不动产涉税业务“网上办理”

  加强部门协作,实现同房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的数据共享,巩固不动产登记和税收征缴“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成效,优化办税流程,实现全市范围内增量房不动产交易税费网上办理,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实现存量房交易税费的网上办理,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便利化水平。

  六、创新机关事业单位税费“网上办”新模式

  完善我市财政预算单位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缴库模式。与财政和人行等部门沟通协作,财政预算单位与税务机关、银行签署三方扣款协议,实现全市财政预算单位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进行网上缴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进一步压缩财政预算单位的缴费时长。达到全市财政预算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率95%以上。

  七、推广自然人普票代开“网上办”

  打通电子税务局、金税三期系统和自助办税终端三方数据传输链,将自然人申请的发票信息传输至自助终端,实现自然人网上申请代开普通发票、自助终端缴税取票,开启“线上申请+自主缴税+自助出票”新模式。全市自然人普通发票代开的线上办理率80%以上。

  八、打造焦作全域“10分钟税费服务圈”

  统筹管理全市办税缴费资源,积极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形成以14个实体办税服务厅为核心,11+N个“智慧微厅”、21个办税服务室、50个“税邮合作”服务点、30个车辆购置税服务点为延伸,以及200多台自助办税终端构成的全时段、全区域、全覆盖的办税缴费服务网络,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在10分钟内均能到达办税缴费网点(场所)。

  九、疫情防控期间发票供应“一非两不得”

  疫情防控期间, 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足额供应发票,非经税务稽查处理的,不得停止向其发售发票,不得收缴其发票。

  十、提供“契车小哥”上门办服务

  打造具有特色的“契车小哥”金牌服务团队,以电子税务局、智能POS、河南税务APP等“非接触式”办税方式为依托,为因行动不便或其他困难无法到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提供契税和车辆购置税业务“上门办”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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