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特殊行为之视同销售行为

来源:解税宝 作者:解税宝 人气: 时间:2017-11-15
摘要: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以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额与增值税 环节 进价 增值额

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以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额与增值税

环节

进价

增值额

售价

原料生产

0

200

200

半成品生产

200

300

500

产成品生产

500

350

850

商品批发

850

50

900

商品零售

900

100

1000

单环节增值额=售价-进价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之视同销售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①②代销和委托代销。

视同销售行为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②销售代销货物

销售时

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视同销售行为

【解释】机构之间货物移送视同销售的三个条件:

第一,限于不同机构之间发生,属于同一个企业内部。企业间的货物移送正常纳税;

第二,强调相关机构必须在不同县(市),反言之,同一县(市)发生的机构间货物移送不征税;

第三,强调货物移送以后,必须用于销售

(1)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规避)

(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重点

【注意】货物的来源,只有自产和委托加工,无外购货物。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注意】货物的来源,除自产和委托加工,还有外购货物。

视同销售的判断

【例题·多选题】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商场将购买的座椅用于职工食堂

B.饭店将购进啤酒用于餐饮服务

C.个体商店代销鲜奶

D.食品厂将购买食品原料赠送他人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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