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6-04-20
摘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二) 第三节 附列资料(二) 一、表式及主要变化 (一)表式 (二)主要变化 将原表中第8、33栏的表述由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改为其他;删去第15栏关于非应税项目用的表述;第20栏的表述由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改为红字专用发
第六节 附列资料(五)

一、表式

本表是本次新增的附表,表式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期初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本期不动产进项税额增加额 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本期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1 2 3≤1+2+4 4 5≤1+4 6=1+2-3+4-5
           


二、填写要点

(一)纳税人当期发生购建不动产的业务,按照政策按规分2年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填写本表对应栏次。
购建不动产是指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
【填写案例六】2016年5月6日,某市W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办公大楼一座,该大楼用于公司办公,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5月15日,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0万元。该纳税人在2016、2017年仅发生这一项购入不动产的业务。
业务分析:根据本不动产抵扣相关规定,110万元进项税额中的60%将在本期(2016年5月)抵扣,剩余的40%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2017年5月)抵扣。
该项业务在2016年5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的填报方法:

[转载]总局货劳司营改增培训参考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二)

该项业务在2017年5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的填报方法:

[转载]总局货劳司营改增培训参考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二)

(二)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填写在本表第4栏“本期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本列数≤《附列资料(二)》第23栏“税额”。
【填写案例七】2016年9月10日,某市A 纳税人购入一批外墙瓷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万元;因纳税人购进该批瓷砖时未决定是否用于不动产(可能用于销售),因此在购进的当期全额抵扣进项税额。11月20日,纳税人将该批瓷砖耗用于新建的综合办公大楼在建工程。
业务分析:按照政策规定,该30万元进项税额在购进的当期可全额抵扣,在后期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时,该30万元进项税额中的40%应于改变用途的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于领用当月起第13个月,再重新计入抵扣。转出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月转入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中。
本期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30万元×40%=12万元
该项业务在2016年11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的填报方法:

[转载]总局货劳司营改增培训参考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二)

(三)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情形,需要扣减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填写在本表第5栏“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填写案例八】某市S 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8日,买了一座办公用楼,金额1000万元,进项税额110万元。2017年4月,纳税人就将办公楼改造成员工食堂,用于集体福利,此时不动产的净值为800万元。

业务分析:按照政策规定,正常情况下,纳税人购入该项不动产,应在2016年5月抵扣66万元,2017年5月(第13个月)再抵扣剩余的44万元。由于纳税人在2017年4月将该项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因此需要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2017年4月,该不动产的净值为800万元,不动产净值率就是80%,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8万元,大于已抵扣的进项税额66万元,按照政策规定,这时应将已抵扣的66万元进项税额转出,并在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88-66=22万元。
该项业务在2017年4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的填报方法:

[转载]总局货劳司营改增培训参考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二)

三、填写说明详解

(一)本表由分期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三)第1列“期初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上期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四)第2列“本期不动产进项税额增加额”:填写本期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五)第3列“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在本期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六)第4列“本期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填写按照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本列数≤《附列资料(二)》第23栏“税额”。
【政策链接】《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 号)第五条: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第5列“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填写按照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政策链接】《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七条: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
(八)第6列“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填写本期期末尚未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按表中公式填写。

第七节 固定资产表

一、表式及主要变化

(一)表式

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项目 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合        计    

(二)主要变化
表式内容未做调整,仅是将附表名称修改为“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二、填写要点
本表中数据不包括纳税人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的进项税额。

三、填写说明详解
本表反映纳税人在《附列资料(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本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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