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遵从指引——金融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1-05
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银行所属的金融业将开始实施全面营改增。36号文规定金融服务业统一适用6%的税率,税率较原来营业税5%有所提升,但计税方式也从营业收入全额征税变为差额征税。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遵从指引——金融业

  目  录

  第一部分 行业政策规定

  1.增值税纳税人

  2.征税范围

  3.适用税率和征收率

  4.销售额的确定

  4.1一般规定

  4.2特殊规定

  4.3兼营行为

  4.4混合销售行为

  4.5视同销售

  4.6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5.进项税额抵扣

  5.1一般规定

  5.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5.3金融业常用抵扣进项税额项目

  5.4税收遵从要点

  6.应纳税额计算

  6.1一般计税方法:

  6.2.简易计税方法:

  7.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7.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7.2纳税期限

  7.3纳税地点

  7.3.1一般规定

  7.3.2特殊规定

  8.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部分 増值税发票管理指引

  9.增值税发票管理

  9.1发票使用范围

  9.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1.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9.2发票申领方式

  9.3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

  9.4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

  9.5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9.6发票违章处理

  第三部分 纳税申报指引

  10.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规定

  10.1纳税申报概念

  10.2增值税纳税申报方式

  10.3申报资料管理

  10.4纳税申报期限

  10.5税款缴纳

  10.6纳税申报操作指南

  10.6.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10.6.2增值税小规模人申报流程

  10.6.3异常处理

  10.7纳税申报演示指南

  10.7.1抄报税操作

  10.7.2申报操作

  第四部分 涉税风险提示

  11.政策管理涉税风险点

  11.1税收优惠管理

  11.2简易计税方式适用不符合规定

  11.3兼营与混合销售不分开核算或核算不清晰

  11.4收入确定的涉税风险及应对

  11.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涉税风险

  11.6视同销售的涉税风险

  11.7抵债资产的涉税风险

  12.发票管理涉税风险点

  12.1发票开具的涉税风险

  12.2进项抵扣管理的涉税风险

  12.4进项抵扣凭证管理

  13.增值税发票涉税风险提示

  13.1虚开发票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

  13.2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发票可能会被登记为失控发票或列入异常凭证

  13.3接受非正常户或者或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认证失控发票和异常凭证,按规定暂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附件一 金融业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附件二 金融业纳税申报案例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遵从指引——金融业

来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货劳处

日期:2018年1月5日

标签: 金融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