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兰考县范围内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14
摘要:为积极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有效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切实使广大群众享受政策红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将兰考县范围内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兰考县人民政府关于兰考县范围内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积极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有效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切实使广大群众享受政策红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将兰考县范围内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兰考县范围内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补贴标准

  凡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周日除外)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期间(周日除外)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2%给予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方式、办理地点和所需资料

  (一)缴纳方式

  1.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纳税人通过电脑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办理。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web,可通过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访问。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可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官网”,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浏览。

  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

  2.现场缴纳。携带所需资料,本人或代理人前往契税征收大厅缴纳,缴纳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五楼契税受理窗口,服务咨询电话:0371-22555015。

  纳税人可通过云闪付、银联卡、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缴纳。

  (二)现行契税缴纳政策

  (三)所需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等原件与复印件;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是指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家庭所有成员都要开具,且必须提供原件。

  (四)特别提醒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场办理契税缴纳和补贴必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一米线,主动配合测体温,查验场所码、行程码。

  2.以上所需资料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需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若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四、补贴资金发放

  1.在网上办理的,缴纳契税后,需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设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的窗口(需不动产部门确认)申报补贴。申报时需提供纳税人本人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身份证、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等原件及本人联系电话。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不申报的,视同放弃补贴。

  2.在现场办理的,由税务部门征收契税时收齐补贴资料,并将有关信息和资料传递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纳税人不需再去窗口申报补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收到材料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特此通告。

兰考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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