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劳局[2005]374号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6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12-26
摘要: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每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现就2006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6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的通知

津劳局[2005]374号                 2005-12-26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每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现就2006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980元和5050元。

  二、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5年12月26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