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小水电站缴税为何不同?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0-23
摘要:  问:我们企业是一家由县政府投资兴办的水利综合发电站,装机容量为8万千瓦。前几年,都是按6%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也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问:我们企业是一家由县政府投资兴办的水利综合发电站,装机容量为8万千瓦。前几年,都是按6%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也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可在今年,县国税局要求我企业恢复按17%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由于我电站主要是通过水力发电,基本上没有可抵扣税款的外购项目。这样一来,税负率将翻倍上升,而我县另外一家年装机容量为4万千瓦的小水电站仍按6%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请问,同为小水电站生产的电力,在缴纳增值税时,所适用的税率为何不同?

  答:根据《》()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又明确,《》规定的“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含)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由于你企业的发电装机容量为8万千瓦,已超过“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的装机容量5万千瓦的标准,因此,你企业不能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而应按电力产品所适用税率17%征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