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我省2018年度[省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4-18
摘要: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有关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我省2018年度[省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现将2018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黑龙江省计量协会

  2.哈尔滨医科大学发展基金会

  3.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

  4.黑龙江省许勇爱心慈善基金会

  5.黑龙江省睡眠学会

  6.黑龙江省基金业协会

  7.黑龙江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8.黑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

  9.黑龙江省济民慈善基金会

  10.黑龙江省哈尔滨体育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1.黑龙江省消防协会

  12.黑龙江省应赫慈善基金会

  13.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4.牡丹江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15.黑龙江省康安慈善基金会

  16.黑龙江省营养师协会

  17.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

  18.黑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9.黑龙江省哈三联慈善基金会

  20.黑龙江省日用品流通商会

  21.黑龙江省飞鹤慈善基金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有关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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