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流程和关键时间点

来源:重庆税务局 作者:重庆税务局 人气: 时间:2019-02-27
摘要:一、出口退税分三阶段 1、出口企业申报准备 诠释下:就是货物出口后,您的报关信息会通过海关传输到税务部门,这个过程的平均时间已经缩短到7天啦,最快的仅4天; 这里有一点要注意:当货物出口后,企业要第一时间在口岸系统内跟踪报关信息状态,加强凭证单

     一、出口退税分三阶段

      1、出口企业申报准备

      诠释下:就是货物出口后,您的报关信息会通过海关传输到税务部门,这个过程的平均时间已经缩短到7天啦,最快的仅4天;

      这里有一点要注意:当货物出口后,企业要第一时间在口岸系统内跟踪报关信息状态,加强凭证单证收集,做好企业内部市场部门和财务部门间配合,凭证资料齐全后要第一时间进行申报。

      2、税务部门办理

      诠释下:指经税务部门受理、审核到向国库开具并传递收入退还书的过程。除四类企业外的出口企业均可申请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目前重庆市审核办理正常退税的平均时间不到10个工作日。

      3、国库中心退库

      诠释下:指国库从收到税务部门传递的退税信息到实际完成退库的流程。

      二、2018年出口业务时间点

      时点1:2019年3月15日

      《委托出口证明》办理期限——国家取消出口退税的委托出口货物,委托方应在2019年3月15日前,凭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及其电子数据。

      时点2:2019年4月15日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办理期限——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在2019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用于办理退税业务。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时点3:2019年4月18日

      1.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企业在2018年期间的出口业务,应在2019年4月18日前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逾期的,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2.无相关电子信息报备期限——企业申报时,数据自检提示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在2019年4月18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企业退(免)税申报可不受该时间点限制。

      1.原规定需报送的相关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改为留存企业备查,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2.特定原因延期申请期限——企业由于特定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应在2019年4月18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3.收汇期限——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按规定在2019年4月18日前收汇,未按规定收汇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时点4:2019年4月20日

      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期限——生产企业应于2019年4月20日前,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将影响办理后续出口退(免)税业务。

      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自2018年5月1日起,办理流程由原6步精简为4步,还允许重新调整有误的核销数据,财务人员要仔细核对进出口数据哦!

      时点5:2019年5月15日

      1.出口免税申报期限——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应于2019年5月15日前办理免税申报。

      2.来料加工免税核销期限——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应当在海关办结核销手续的次年5月15日前,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或者不符合办理规定的,委托方应按规定补缴增值税、消费税。

      时点6:2019年6月19日

      出口视同内销征免税申报期限——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除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货物劳务外,如果未在2019年6月19日前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视同内销征免增值税、消费税,属于内销免税的,除按规定补报免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处罚;属于内销征税的,应在免税申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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