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执业情况联合检查的通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2-03
摘要:个别机构未及时与全部从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多数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与客户签订的代理记账合同管理不规范,会计档案的保管和财务报告、会计凭证等的移交缺乏制度约束。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执业情况联合检查的通报

各代理记账单位:

  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管理,规范代理记账行业执业发展,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1〕11号)要求,市财政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对金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金华**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金华**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金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家代理记账机构执业情况开展检查,对1家去年检查单位金华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回头看”。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代理记账行业联合检查,财政部门检查事项:年度报备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情况;从业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执业质量情况;业务承接程序执行情况;会计档案建立和保存情况;内部规范是否健全等。税务部门检查事项;涉税专业服务办税实名制落实情况;涉税服务业务信息报送是否符合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执业质量情况等。

  总体来看,检查的6家企业均基本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但检查发现大多数机构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上,还存在内部管理有缺陷、执业质量不高、诚信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离代理记账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有较大差距。“回头看”的机构,整改基本到位,但整改的细节有待完善,具体落实有待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内部管理存在缺陷。个别机构未及时与全部从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多数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与客户签订的代理记账合同管理不规范,会计档案的保管和财务报告、会计凭证等的移交缺乏制度约束。

  二是行业执业质量不高。部分机构代账业务规范缺失或未执行或未修订,影响机构执业质量。从抽查的代理记账业务看,部分代账机构执行会计规范不到位,内部核算不严谨,甚至发现有个别机构业务凭证、分录处理出现差错。部分机构执业人员稳定性较弱,会计职业素养有待提高。个别企业负责人重营销轻管理,对执业质量缺乏把控。

  三是诚信建设有待加强。向财政部门申报的年度代理记账收入报备数与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经营地址变化、在岗专职从业人员增减没有及时、全部向财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及办理变更登记。部分企业未在税务部门实名登记信息或信息登记不全面,未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和年度报告。

  三、整改要求

  代理记账行业是会计业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小微企业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需要规范管理、健康发展。针对此次检查存在的问题,广大代理记账机构要逐一对照、举一反三,加强整改,确保代理记账资格合法,代理记账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要全面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业广度深度。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较为单一,潜力未充分发挥。代理业务范围绝大部分仅局限在单纯的会计核算,以及代理纳税申报,但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各代理记账单位要加强学习,主动拥抱数字经济时代,积极利用创新工具,开拓代账新局面。

  二是要加强执业规范管理,提高行业代账质量。代账机构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档案管理,切实提高代理记账质量。代理记账机构要落实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划清委托方与受托方的职责边界。企业负责人要加强质量管理,反对低价竞争,提升执业质量。

  三是要加强执业道德建设,推进人员信用评价。会计诚信是市场经济链条的关键一环,承担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行业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操守,如实报送从业人员、服务协议、年度备案等各项信息,确保备案资料真实、完整。行业从业人员失信行为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告。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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