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地税发[2005]94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07-14
摘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意见》,支持和鼓励个人创业,省局研究决定,再一次调整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具体是: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赣地税发[2005]94号                  2005-07-14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若干意见》,支持和鼓励个人创业,省局研究决定,再一次调整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具体是:

  一、在县城、镇和农村经营的营业税纳税人的个人,按期纳税的营业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1500元和1000元统一调整到3000元。

  二、在城市经营的营业税纳税人的个人,按期纳税的营业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2000元调整到5000元。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05年7月14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