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2011]13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9-07
摘要: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市场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11月1日起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建市[2011]139号        2011-09-07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市场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11月1日起试行。

  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1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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