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账?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人气: 时间:2023-10-27
摘要:实务中需要注意与《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差错更正就没有“追溯调整法”,也就不会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以前的年度购买的货已经结转了成本了,后来又说要转出,那怎么做账?

  解答:

  以前年度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多数情况是发生在税务稽查或税务协查时,发现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或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虚开等情形的。当然,也有企业自查发现,以前年度的抵扣是错误的。

  对于以前年度的进项税额转出,属于会计差错。根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等的不同,具体的会计处理也是有差异的。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将“会计差错”分为重要和非重要的,对于重要的会计差错采取追溯调整法,对于非重要的会计差错采用未来适用法。

  1.追溯调整法

  (1)进项税额转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进项税额转出补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依法可追补扣除: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调整留存收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实际补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

    贷:银行存款

  2.未来适用法

  (1)进项税额转出: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进项税额转出补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实际补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

    贷:银行存款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实务中需要注意与《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差错更正就没有“追溯调整法”,也就不会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因此,对于以前年度的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参见前述的“未来适用法”会计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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