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小刀VS高金平:为“实物返利”的财税处理正名

来源:税草堂 作者:无极小刀 人气: 时间:2015-10-15
摘要:【题记】销售返利中现金返利的财税处理,实务中几无异议;而其中的实务返利,却一直争议不断 就是各位大师们,观点也不尽相同。对于大师观点,大家往往顶礼膜拜 而小刀不惜做《皇帝的新装》中的那个小男孩 为 实物返利 的财税处理正名...

【题记】销售返利中现金返利的财税处理,实务中几无异议;而其中的实物返利,却一直争议不断……就是各位大师们,观点也不尽相同。对于大师观点,大家往往顶礼膜拜……而小刀不惜做《皇帝的新装》中的那个小男孩……为“实物返利”的财税处理正名……

2015年国庆假期,财税类自媒体基本都偃旗息鼓,休养生息,而高金平老师的“税频道”却依然大张旗鼓,歌声嘹亮……

10月04日,高老师为大家推送的是题为《实物返利两笔账,抵扣转出相抵销》的文章,讲述的是实务中常见的实物返利的财税处理。小刀读后,感觉高老师此文不但未能解惑,反而使人疑惑更深。

下面,小刀将自己对于实物返利财税处理的思考与高老师文中观点对比着列示如下,请大家指正。

一、高老师推送文章中案例的背景资料
大洋洗衣机工厂应支付给汇中家电销售公司2010年度返利资金120万元,实际操作是发了一批价值120万元的商品给汇中家电,并给汇中家电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汇中家电财务人员自行做出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年末计算出应收返利,作:
借:预付账款——大洋洗衣机厂120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120万元

收到商品,作:
借:库存商品102.56万元(120/1.1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44万元

贷:预付账款——大洋洗衣机120万元

二、对实物返利的理解
高金平老师:
实物返利应按两笔交易处理,即,大洋洗衣机厂应给汇中家电现金返利120万元,同时大洋洗衣机厂向汇中家电销售等额的商品。为了减少资金往来,货款与返利两者相抵。

无极小刀:
返利分为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如果是现金返利,则会计处理上应视为是对原来销售价格的调整,依据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增值税处理上,支付返利方作冲减增值税销项税处理,收取返利方作增值税进项转出处理,发票使用上,双方按照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处理。依据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

如果是实物返利,则会计处理上不应视为是对原来销售价格的调整,而应视为是对原来销售成本的调整。支付实物返利的实质,是少结转了本年度销售成本或多确认了以前年度损益。收到实物返利的实质,是多结转了本年度销售成本或少确认了以前年度损益。增值税处理上,无论是支付返利方,还是收取返利方,都无需再做增值税处理。发票使用上,双方也无需开具任何税务发票。

三、关于实务返利的会计处理
高金平老师:
(1)大洋洗衣机厂应给汇中家电现金返利120万元;
大洋洗衣机厂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汇中家电(红字)12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102.56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17.44万元

汇中家电作:
借:应付账款——大洋洗衣机厂120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102.56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7.44万元

(2)大洋洗衣机厂向汇中家电销售等额产品,货款与返利相抵。
大洋洗衣机厂作:
借:应收账款12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2.56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44万元

汇中家电作:
借:库存商品102.56万(120万/1.1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44万

贷:应付账款——大洋洗衣机厂120万

本文章更多内容:1-2-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