捋着票流的“藤”,挖出骗税的“根”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曹陈玮 周舒洁 郑超丹 人气: 时间:2022-03-01
摘要:本案是一起上下游企业配合实施骗税违法活动的典型案件。违法团伙利用手中控制的15家空壳公司,向其设立于外地的下游空壳外贸公司虚开发票,并通过虚假出口的方式大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检查人员调查发现,疑点企业场地简陋、人员稀少,其“形貌”与经营规模反差巨大,具有重大虚开嫌疑。循着票流等“线索藤”深挖后,他们发现,这家企业背后似乎还隐藏着更多秘密……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税收协查中发现的一项资金异常线索,联合警方,经过6个多月的深入调查,揪出了一个以徐某、蒋某、蔡某等人为首的跨省骗税违法团伙。该团伙通过虚开发票、虚构出口业务的方式,涉嫌在浙江、福建等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8000余万元,目前涉案的18名违法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

  简陋的企业,奇怪的资金流

  2021年初,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收到来自江西九江税务稽查部门的一份协查函,来函请检查人员帮助协查核实,绍兴市柯桥区FC纺织品有限公司接受九江DC纺织有限公司1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业务是否真实。

  接函后,检查人员按协查流程对FC纺织品公司进行了下户核查,并按规定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办税人郑某进行了询问调查。在此过程中,郑某表现得非常“配合”,积极给检查人员提供了相关账簿凭证,在简述交易情况的同时,郑某反复强调该项业务真实无误。

  但检查人员在实地调查和查看账簿资料时却发现,该企业的办公地址和经营情况有些蹊跷。检查人员发现,FC纺织品公司只有两间狭小的办公室和寥寥几名员工,但其账簿上记载的购销往来业务却十分频繁,并且涉及金额巨大,2018年~2020年,企业销售额总计高达1.11亿元,其业务规模与其办公用房的规模和状态并不匹配。

  同时,检查人员核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发货单上既没有相关人员签字也无盖章,这并不符合正常经营企业的管理要求。而且,绍兴柯桥区是国内著名的轻纺原料集散地,该企业作为纺织企业不在当地购买原材料而舍近求远,选择去外省采购,这一行为也明显与当地纺织企业经营行为不符。

  协查中发现的一个个经营疑点,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他们认为,FC纺织品公司经营行为异常,具有涉税违法嫌疑。于是,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抽调多名业务骨干成立稽查专案组对企业立案调查。

  检查人员调取了该公司上年度银行账户流水信息数据,初步比对分析后,发现企业的账户资金均呈现快进快出的状态。尤其可疑的是,该企业的资金流与众不同,其账户均是先收到下游受票出口企业的货款资金,再汇给上游的原材料开票企业,并且均是在同一天内完成。此外,他们还发现,该企业上游部分原材料企业收到款项后,存在扣除一定比例金额(疑似开票费用)后,将资金汇回该企业的情况,疑似资金回流。

  结合实地检查和初步资金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种种迹象,检查人员进一步确定,该企业在购销等业务方面具有虚开发票和伪造资金流重大嫌疑。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效能,加快线索寻找和取证等工作速度,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迅速与公安机关联系,通报案情,双方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对案件实施调查。

  顺着“线索藤”,摸出一批“瓜”

  办案人员决定兵分几路同步实施调查。一部分人员用增值税电子底账系统调取FC纺织品公司的进项、销项发票数据,逐一分析核查与其有交易关系的上下游企业情况。

  另一部分办案人员,则与FC纺织品公司下游出口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联络,依法调取下游企业相关银行流水信息实施分析,并通过征管系统、企业查询软件等,对涉案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构成和关联企业等情况实施追踪核查。

  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FC纺织品公司90%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开具给了一家名为福州RZ国际贸易公司的下游企业,并且两家公司的股东均为郑某,调查显示这两家公司是关联企业。

  顺着这一条“线索藤”,办案人员查询了福州RZ国际贸易公司的进项情况和上游企业信息。他们发现,有14家绍兴纺织企业的下游受票企业,都是这家福州RZ国际贸易公司。这14家纺织企业与FC纺织品公司一样,均呈现出开票金额大,以及经营场所与其开票销售规模不符等异常情况。

  在对这15家绍兴纺织公司的人员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时,办案人员发现,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等存在明显的交叉任职情况,郑某、卢某和汪某等人分别在多家企业担任股东、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等职务。

  办案人员于是对新发现的14家绍兴纺织企业的经营信息、销项发票开具数据等进行了延伸核查和追踪,竟然又发现了两家下游受票出口企业:浙江HM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LD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办案人员发现,这3家循线挖出的外贸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均是印花染色布,均存在成立后不久,营业额即出现爆发式增长的异常情况,短短两三年间出口额就高达几亿元。

  此外,在核查福州RZ国际贸易公司、浙江HM进出口公司等3家外贸疑点企业的银行账户时,办案人员还在这些下游出口企业的银行流水信息中,发现了这些企业为15家上游绍兴纺织品公司财务人员、股东汇出工资款、社保费的数据信息。

  综合上述调查结果,办案人员确认,15家位于绍兴的上游纺织企业和3家外地出口企业存在“隐秘”的关联关系。从调查获取的证据来看,应属于同一团伙所控制,并具有虚开、骗税重大嫌疑。于是,专案组决定对18家涉案纺织品企业、外贸企业并案调查。

  枉费心机的“出口”布局

  为尽快调查掌握18家涉案企业虚开和骗税的违法证据,专案组对15家绍兴纺织品公司的上游开票企业情况进行了归集,发现15家纺织企业共有127家上游开票企业,分别位于江苏、河南、上海等5个省市。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原本打算多路出发赴上游企业所在地调查的专案组,改变了取证计划。他们在浙江省税务局有关部门协助下,请江苏、福建和河南等涉案上游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协助,对15家涉案企业与上游开票企业的相关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各地陆续返回的核查结果显示,15户涉案纺织企业与其上游纺织品原料企业的采购业务纯属子虚乌有,15家涉案企业取得的进项发票均为虚开发票。

  此外,专案组在对涉案企业资金流进行彻查时发现,15家绍兴纺织企业账户每次在收到下游3家出口企业的“货款”后,便会迅速将款项汇入上游开票企业对公账户,上游开票企业收款后也均会于当天将资金转入法定代表人或相关人员账户,并在扣除一定比例费用后,分别转入位于绍兴、福建和广东等地开户的几个个人银行卡账户。这些资金经过多个个人银行卡账户中转后,兜兜转转,最终均又回到了3家外贸出口企业,完成了资金回流“大循环”。

  在专案组的不懈追踪下,一个跨省虚开骗税链条渐渐浮现:违法团伙通过控制15家绍兴本地纺织企业,在大量从外省虚开进项发票的同时,虚开销项发票给福州RZ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HM进出口公司、宁波LD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家出口企业,再由福州RZ国际贸易公司等3家外贸企业虚假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在对涉案企业票流、资金流、业务流加大调查力度的同时,专案组利用技侦技术,对前期调查确认的涉案企业人员郑某、卢某和汪某等人进行了侦控,对其通信、行踪等进行了全天候追踪和调查取证。在此过程中,指挥郑某等人开展业务的徐某和蔡某等几名团伙核心人员逐渐浮出水面。办案人员在侦控徐某等人的过程中,获得了该团伙从不法货代和报关人员手中“买单”、伪造出口合同,为3家出口企业虚构纺织品出口业务的大量证据。

  在采集获取大量涉案人证、物证,以及企业资金流、票流的相关证据后,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专案组在绍兴、义乌、淮安、福州和郑州等8个市县同时实施了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徐某、郑某等人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8名,一举摧毁了这个跨省虚开骗税团伙,并查获了大量开票设备、网银U盾等作案工具。

  徐某、蒋某和蔡某等违法人员落网后,对其跨省设立和操纵空壳纺织企业和进出口企业,从事虚开、骗税的违法活动供认不讳。

  经查,徐某、蔡某和蒋某等18名人员结成违法团伙,操纵手中控制的15家空壳企业,共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00多份,涉及金额近7亿元。同时,他们利用手中控制的3家空壳外贸企业,虚假出口,共骗取国家出口退税80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理。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曹陈玮 周舒洁 郑超丹  2022年03月01日  版次:06

  【税案评析】

点面结合,将案件查深查透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 黄中江

  本案是一起上下游企业配合实施骗税违法活动的典型案件。违法团伙利用手中控制的15家空壳公司,向其设立于外地的下游空壳外贸公司虚开发票,并通过虚假出口的方式大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本案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导致国家税款大量流失,违法性质恶劣。

  本案中,办案人员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通过实施全链条信息化办案,不仅彻底挖出了违法团伙在不同地区“布局”设立的违法企业,查清了违法链条,同时,通过追查涉案人员关系,最终将一个多人组成的跨省违法团伙连根拔起。本案的查办,为税务机关今后高效、迅速地打击虚开骗税违法活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方法。

  建立大数据分析机制,有效识别违法企业,充分挖掘违法链条。本案违法企业的识别、挖掘工作可圈可点。办案人员由一户疑点纺织企业入手,深挖拓线,以业务流为“抓手”,通过关键信息交叉分析,对相关上下游企业反复正向、逆向核查,成功挖出了违法团伙在本地设立的10多家空壳企业,并让其在外地设立的空壳外贸企业现了形。因此,在查办类似案件时,办案人员应妥善利用征管信息资源,以疑点企业为“基点”,对其上下游企业和业务实施正向、逆向等延伸调查,通过挖出更多“隐身”的疑点企业,为最终充分、彻底摧毁违法网络奠定坚实基础。

  深化警税信息协作,增强打击合力。本案中,税警双方深度协作,协同运用警、税双方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工具,通过集成分析、准确筛分和分类“画像”,最终摸清了违法链条,查明了涉案人员关系,精准锁定了多名犯罪嫌疑人。因此,在查办团伙类型的虚开骗税案件中,税警双方在办案步调等方面做好协同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协作,持续深化“税收大数据”和“公安大数据”的集成和综合运用工作,以提升案件的查办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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