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社保费用筹划4策略

来源:肖太寿财税工作室 作者:肖太寿 人气: 时间:2020-04-17
摘要:(一)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用的法律依据分析 1、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

  (一)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用的法律依据分析

  1、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一条规定,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新农合”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简称,“新农保”是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简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基于此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工作的工资形式是灵活就业人员,其可以自愿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农村村民社保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包括“新农合”和“新农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基于以上法律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保的,只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不纳入失业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同时,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缴纳最低的社保费用基数缴纳社保费用。即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工作的工资形式是灵活就业人员,其可以自愿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农村村民社保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包括“新农合”和“新农保”)时,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最低的缴费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其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编著,由中国法制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的解释,所谓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律师、会计师、自由撰稿人、演员等自由职业者等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保险费也由个人全部承担。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第四条“确保工伤保险费用来源。”规定如下: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2、分析结论

  基于以上法律政策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建筑领域包工头或班组长雇佣农民的社保处理。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必须缴纳社保费用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及其雇佣的劳动者(在会计和社保法上称为“职工”),因此,建筑领域的班组长和包工头是自然人,不是用人单位,其雇佣农民工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班组长或包工头不承担农民工缴纳社保费用的负担,农民工自己在其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缴纳“新农合”和“新农保”。

  (2)进城务工农民工的社保费用的缴纳处理。

  第一,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工作的工资形式,如果是短期的临时工或季节工,则农民工是灵活就业人员,其可以自愿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农村村民社保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包括“新农合”和“新农保”)。

  第二,如果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特别是农民工实名制的管理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则可以自愿选择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

  第三,如果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或灵活就业协议,则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不承担农民工的社保费用。农民工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保险费也由个人全部承担。

  第四,由于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所以劳务公司和建筑企业专业分包方不再缴纳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用。

  (二)节约农民工社保费用的4种策略及操作要点

  1、策略一、操作要点

  (1)策略一

  建筑企业与以小时计酬为主的农民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建筑企业和农民工不缴纳社保费用,但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缴纳工伤保险,专业分包方和劳务公司不缴纳工伤保险。

  (2)操作要点

  第一,建筑企业工程项目部的钢筋工、模板工、砼工、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防水工、水电暖安装工、油漆工、外墙保温工等都是按照小时计算劳动报酬的。只要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条件,劳务公司可以与以上从事以上工种的农民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协议中约定:每小时的劳动报酬、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第二,建筑企业与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条件的农民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到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劳务公司不缴纳工伤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非全日制用工的农民工本人直接回其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社会保险费。

  2、策略二、实操要点

  (1)策略二

  建筑企业让长期与其合作且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去单独注册一个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到注册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购买税控机和税控盘,每月给劳务公司开具10万元以下的普通增值税发票。

  (2)实操要点

  第一,长期与其合作且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到其户籍所在地或施工项目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一个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第二,注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后,到注册地的税务部门购买税控机和税控盘,安装完毕后,向税务局购买增值税发票,每月给劳务公司开具10万元以下的普通增值税发票,享受免增值税的红利。或者注册后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不安装税控盘和税控机,控制在月销售额2万以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28号文件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期缴纳增值税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适用月销售额2万以内的小额零星业务支出,不缴纳增值税,不开具发票,直接以每月劳务款结算单和每月劳务计量单作为会计核算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三,劳务公司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签订劳务专业作业分包合同。

  第四,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都是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的政策规定,选择核定定率或核定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在现有各省的税收政策都规定,每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免个人所得税,在深圳市每月10万元免个人所得税。

  3、策略三、实操要点

  (1)策略三

  劳务公司与班组长签订劳务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班组长去税务局代开建筑劳务发票给建筑企业入账。

  (2)实操要点

  第一,劳务公司与班组长签订劳务专业作业分包合同。

  第二,班组长到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劳务公司进成本。

  第三,班组长在税务局代开发票时,会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开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一定比例代征个人所得税,例如,内蒙、江西、广西、云南、贵州、吉林、黑龙江、甘肃等省税务局规定是1.3%,深圳市是0.8%,北京市0.5%,四川是1.2%,劳务公司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策略四、实操要点

  (1)策略四

  对于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又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建筑项目,当地人力资源管理局强迫要求建筑企业用其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建筑企业与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已经缴纳了农村社保(农村医疗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签订全日制的劳动合同。

  (2)实操要点

  第一,劳务公司与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已经缴纳了农村社保(农村医疗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签订全日制的劳动合同。

  第二,劳务公司让农民工到其缴纳农村社保的社保局开出一份已缴纳社保的证明单,将该已缴纳社保证明单交到劳务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查。则农民工回到城市务工不需要缴纳城镇职工社保费用,劳务公司也不需要为农民工缴纳社保费用。

  第三,或者劳务公司可以与农民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的“社保费用”条款中约定:劳务公司承担报销农民工在其户口所在的社保所缴纳的社保费用(含国家统筹和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农民工在其户口所在地缴纳的社保费用凭证必须交给劳务公司进行财务核算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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