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2000]205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12-11
摘要:凡配备了新的认证扫描设备的区县局,直属分局,自安装完毕之日起,一律使用新的认证扫描设备对纳税人取得的抵扣联进行认证。所认证的数据保存在认证系统中并拷盘备份,待稽核系统开通后转送到稽核系统中。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2000]205号        2000-12-11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0〕50号)转发给你们,并对认证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凡配备了新的认证扫描设备的区县局,直属分局,自安装完毕之日起,一律使用新的认证扫描设备对纳税人取得的抵扣联进行认证。所认证的数据保存在认证系统中并拷盘备份,待稽核系统开通后转送到稽核系统中。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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