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评协[2021]13号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湖南省资产评估行业首期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8-16
摘要:本次选拔工作的相关信息(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入选学员公示等)将通过省评协官网(https://www.hnicpa.cn/)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湖南省资产评估行业首期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湘评协[2021]13号      2021-8-16

各市州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推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人才强国强省战略,适应新时期国家建设和湖南经济发展要求,培养年富力强、道德高尚、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具有宽阔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人才,我会决定开展资产评估行业首期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人数

  湖南省内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共30名。(已入选中评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除外。)

  二、选拔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资产评估师可报名参加选拔: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近5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曾受到刑事处罚;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优先考虑;

  4、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5年及以上;

  5、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三、选拔程序

  培训对象的选拔由省评协统一组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协助承办。具体程序如下:

  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实行“单位推荐+背景评分+笔试+面试”的选拔方式。学员选拔须经过单位推荐、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素质。背景评分相关标准提前公开;笔试环节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作答、统一评阅”的方式。

  (一)正式申报。由单位推荐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湖南省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省评协。报名采用电子方式:报名人员于2021年9月16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以PDF格式压缩成1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发送电子邮件至省评协考培部杨楚:751855302@qq.com。省评协将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命题。

  (三)面试。省评协会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在笔试成绩和背景评分基础上,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省评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并书面通知申报者本人和所在单位。

  (四)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确定培训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资料审核、考试、面试等情况综合考评,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通过函调等方式,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并据此最终确定入选学员名单,入选名单将在省评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并书面通知入选者本人和所在单位。

  四、培训时间、地点

  湖南省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训周期为3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个部分。

  湖南省首期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班计划2021年下半年开班,培训地点一般设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学员。

  五、培训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培训师资由国家会计学院提出方案,可采取课程招标方式聘请国内优秀师资。集中培训结束,由国家会计学院设计自学任务,并通过返校、网络等方式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集中培训过程中,除课堂研讨外,强调以课题研究的方式,围绕课题目标设计研究过程。

  (二)跟踪管理。学员完成集中培训后,进入跟踪管理阶段。在该阶段,学员应按照培训单位要求定期报送学习资料,并按时参加省评协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向省评协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省评协会同国家会计学院建立跟踪评价体系,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六、培训管理

  (一)针对培养目标,实行双中期考核制度。即在首年末和次年末,分别根据当年培养目标,设定考核环节,依据培养期间学员出勤及学业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不合格学员予以淘汰。

  (二)培养期间,个人遭受刑事处罚,或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或因执业质量或职业道德等问题受到通报批评以上行业惩戒的学员予以淘汰。

  (三)培养对象离开资产评估行业或赴外省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培养工作自动终止。

  (四)经过毕业考核,合格学员颁发湖南省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证书。

  七、培养经费

  选拔和培训费用全部由省评协承担。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机构承担。

  各市州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行业高端人才培训选拔推荐工作,与行业优秀资产评估师主动联系、积极沟通,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本次选拔工作的相关信息(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入选学员公示等)将通过省评协官网(https://www.hnicpa.cn/)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联系方式:杨楚,0731-85165237

  电子邮箱:751855302@qq.com

  附件:湖南省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8月16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