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人社提案建议答复[2022]31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5222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5-10
摘要:关于“加大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产业工人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参与职业类院校符合岗位要求、技术潮流的高技能产业工人”的建议,我厅一直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出台政策给予支持。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52225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琼人社提案建议答复〔2022〕31号           2022-05-10

省教育厅:

  卢国纲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职业类院校毕业生、实习生留琼率的建议》(第652225号)由我厅会办,根据我厅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关于“加大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产业工人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参与职业类院校符合岗位要求、技术潮流的高技能产业工人”的建议,我厅一直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出台政策给予支持。

  一、指导技工院校加强校企合作,科学设置专业。指导技工院校在制定招生计划和增设专业时,要结合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发展需要,至少要与三家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在办学、教学、研学和职业培训、人才评价、促进就业等全方位合作共建,资源共享,实现校企合作共赢。

  二、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确定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培养原则,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企业联合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开展学徒培养的,按培养对象为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及以上的层次,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9000元的培训补贴,较好地激发了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同时,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产教融合型培育企业的评审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为充分激发技工院校和企业发挥做好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人才评价的作用,培养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技能人才,我厅于2021年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17号),修订了《海南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1〕28号)。目前,全省已有28家企业,7家技工院校(占全省技工院校数的70%),7家行业协会、101家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经备案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以上意见,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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