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1]38号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7-14
摘要:人事档案在省注协人事代理部托管且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文件执行。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冀会协[2021]38号      2021-7-14

石家庄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

  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石家庄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存档人员符合条件的由省注协人事代理部统一申报,为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人事档案在省注协人事代理部托管且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推荐程序

  今年继续实行线上线下并行申报,在网上申报的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冀职改办字[2003]3号)和现行有关申报推荐政策规定,做好以下几点:

  (一)申报人员如实申报。申报人员要认真对照申报评审条件,按照规范性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按照河北省职称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一旦提交及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严格推荐。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要承担申报材料审核的主体责任,对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做到完整、真实、准确、有效、规范,审核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把符合推荐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推荐上来;要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上报省注协人事代理部。

  (三)严格审核程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统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的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完整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退回,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三、有关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申报评审中任职资历截止时间问题。申报评审职称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关于退休年龄问题。属于评聘结合专业申报参评人员的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不是评聘结合专业申报参评人员的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三)关于会计、经济、审计、统计等专业互评问题。一是从2021年起,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统计师或与统计师相近专业(会计、经济、审计)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可以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符合学历资历和业绩条件,可以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二是会计、审计和统计中级、副高级职称可以分别申报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三是会计中级、副高级职称可以分别申报高级审计师、正高级审计师职称,经济、统计与审计相近专业的中级、副高级职称可以分别申报高级审计师、正高级审计师;四是经济、审计、统计中与会计相近专业的副高级职称可以申报正高级会计师。

  (四)关于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资格复审的问题。今年,各专业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收到参评人员材料后,将组织专人对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复审。

  (五)关于现场答辩的问题。今年原则上不组织现场答辩。

  (六)关于职称历史数据整理和开通职称网上查询问题。

  根据人社部要求,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2010年至2020年通过评审取得职的历史数据进行了整理,并上报了人社部。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专业技术人员2010年至2020年期间历史数据还未录入的,按照《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录入,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随时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录入服务,切实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二是根据人社部要求,启动对2010年之前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历史数据进行整理。

  四、工作时间安排

  1.7月31日前,请申报人员登录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页http://www.hbrc.com.cn,在职称评审专栏下载相关表格并详细阅读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将组卷报送省注协人事代理部集中审核,集中审核后为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创建账号,由申报人进行网上填报。

  2.9月15日前,省人才及有关部门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3.9月16日-9月19日,省人才将职称材料上报各厅局。

  4.9月20日-11月5日,各厅局专业评审委会完成评审工作。5.11月10日前,各厅局完成评审结果备案及发文工作。

  本通知未作明确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省注协人事代理部联系人:宋怀东,电话:0311—83939380,18333187818。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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