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税收支持你

来源:理税有道 作者:税喵 人气: 时间:2020-06-12
摘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简称“新基建”)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基建”已是当下最强劲的产业风口之一,本期税喵将与您分享与“新基建”相关的话题。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简称“新基建”)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基建”已是当下最强劲的产业风口之一,本期税喵将与您分享与“新基建”相关的话题。

  一、何谓“新基建”?

  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发展司司长伍浩在4月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看新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比如,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

  二是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比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

  三是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比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伴随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新型基础设施的内涵、外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将持续跟踪研究。

  二、新在哪儿?

  “传统基建”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桥梁和水利工程建设等,俗称“铁公基”,主要用于托底经济、保障就业。“新基建”则立足于科技端的基础设施建设,它既是基建,也是新兴产业,主要涉及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以及诸多产业链。

  “新基建”之新,新在技术和产业;“新基建”之新,新在发展理念,新在扩大有效投资、赋能新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大咖对话新基建第二期上,阿里研究院副院长安筱鹏新表示,“新基建”的新在于建立一个新世界即数字孪生世界。从信息通信技术构筑的数字基础设施,正在解构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的世界:数字孪生的世界。

  三、税收支持政策

  “新基建”主要涉及新能源、移动通信、芯片生产以及互联网等类企业,虽然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出台税收支持政策,但众多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均适用“新基建”企业,如果能够充分享受,一定会助力“新基建”按下“快进键”,使其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目前,税收支持政策及税收风险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设计及软件生产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集成电路设计及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享受此类优惠政策应注意相关指标(如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等)是否达标及优惠政策叠加的情况下如何适用问题,如软件企业同时为高新技术企业时,在享受减半征税时,只能适用25%税率而不能适用15%税率。

  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如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自2017年起,按75%加计扣除、2020年前新增除房屋建筑物之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等。享受此类优惠政策应注意研发费用辅助账的设立及税会差异调整等问题,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因不能正确设立辅助账或会计处理不当,而失去了享受加计扣除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机会。

  三是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自2016年9月1日起,除可适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递延5年纳税优惠政策外,还可选择将投资环节产生的所得税递延至股权转让环节纳税;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下免税,超过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减半征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等优惠政策;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服务,免征增值税。享受此类优惠政策应注意及时履行报备手续及资料留存工作。

  四是增量留抵税额退还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我国开始全面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特别是针对先进制造业给予了更宽松的退税政策。对于“新基建”企业在高投入的当期,此项优惠政策对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十分给力。值得注意的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因此应注意按照最有利的原则在两项优惠政策中取舍。

  五是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四类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风险点在于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四大行业”范围及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计算问题。

  六是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政策。为帮助企业通过股权激励方式留住人才,自2016年9月1日起,对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应注意及时向主管履行报备手续。

  七是解决融资难税收支持政策。对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含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投资初创技型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含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及个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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