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使用和开具有关问题解析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6-04-20
摘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四)2015年3月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 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 号)有关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本次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一些行业存在开具发票的特殊需求:比如公园、博物馆等现用的门票基本上都属于个性化的定额发票,有些还制成了含邮资可邮寄使用的明信片,而且基本均由纳税人自印,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每年门票使用数量巨大。再比如提供路边停车服务收费,基本上使用停车收费专用的定额发票,面额从0.25 元、0.5 元至50 元、100 元不等。还比如,目前提供过路(过桥)服务收费,开具的发票有定额发票和机打发票两种。过路(过桥)服务收费开具发票的效率上有很高的要求,必须保证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因开具发票时间过长造成车辆拥堵现象。而且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经营模式各有不同,税收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普遍不记名、无税控。

针对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一些行业存在开具发票的特殊需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可继续使用的普通发票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五)《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应统一使用六联专用发票,第五联代开发票岗位留存,以备发票的扫描补录,第六联交税款征收岗位,用于代开发票税额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增值税纳税人。

随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推广应用,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包括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均通过新系统开具,原代开普通发票使用的通用机打发票等票种不再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可以及时完整采集所有开票信息。《营改增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发〔2016〕145 号)规定,地税机关使用新系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六联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五联票。

(六)关于营改增税制转换过程中,普通发票衔接问题,各地国税局、地税局以及广大纳税人都很关心。部分地税局库存的营业税发票还较多。税务总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了普通发票衔接方案,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发放发票。营改增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一定时期,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
营改增税制转换过程中,还有一些发票使用的特殊情况,比如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但因种种原因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处理问题。对此,明确可于一定时期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对于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没有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期限要求。

(七)电子发票是现代信息社会的产物,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付款凭证。电子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从传统的物理介质发展为数据电文形式,二是打破了纸质发票作为会计记账凭证的传统,具备了发票会计档案电子记账的条件。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不仅可节约财政资金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节约社会资源,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便于税务管理和大数据应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是税务机关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实现“互联网+税务”的重要举措。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纳税人申领、开具、流转、查验电子发票等都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统一的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发票开具更快捷、查询更方便。具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有利于企业节约经营成本。电子发票不需要纸质载体,没有印制、打印、存储和邮寄等成本,企业可以节约相关费用,大大降低经营成本。据北京市某电商企业测算,其每年可节约相关费用4000多万元。二是有利于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消费者可以在发生交易的同时收取电子发票,并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查询验证发票信息。在凭电子发票进行相关售后维修服务时,可以对电子发票进行下载或打印,解决了纸质发票查询和保存不便的缺陷。三是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和数据应用。企业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后,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对纳税人开票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及时发现涉税违法违规问题,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中已将“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并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列入下一步工作重点。2015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相关部委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为电子发票入账报销扫除了制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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