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财税[2022]4号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21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1-26
摘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云南省中医院、云南省防水防腐保温行业协会、云南吴征镒科学基金会、云南圣爱中医基金会等4户非营利组织获得云南省2021年度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21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云财税[2022]4号        2022-01-26

昆明市财政局、税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云南省中医院、云南省防水防腐保温行业协会、云南吴征镒科学基金会、云南圣爱中医基金会等4户非营利组织获得云南省2021年度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云南省2021年度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云南省2021年度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免税期限

1

云南省中医院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云南省防水防腐保温

行业协会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云南吴征镒科学基金会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

云南圣爱中医基金会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