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发[2002]26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10-22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9号)(以下简称《109号通知》)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109号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中“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是指酒类生产企业设立有关联关系的独立核算销售公司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情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发〔2002〕269号             2002-10-22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9号)(以下简称《109号通知》)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109号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中“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是指酒类生产企业设立有关联关系的独立核算销售公司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情形。 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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