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2-08
摘要: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领用、代开发票,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领取或办理邮政寄递的,税务机关将于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当地设有24小时自助办税厅的,可根据当地税务机关提示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现将2021年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正常开放,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二、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领用、代开发票,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领取或办理邮政寄递的,税务机关将于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当地设有24小时自助办税厅的,可根据当地税务机关提示办理。

  三、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的部分业务申请,需要推送后台人工审核的,税务机关将于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

  请纳税人相互转告,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1年2月8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