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纳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税收上咋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李霄羽 人气: 时间:2022-07-16
摘要: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包括:(1)洪水、地震、暴风雨、山崩、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2)爆炸、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3) 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过失、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现在有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企业,为了防止其建筑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物质损失,而向保险公司投保交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当物质损失实际发生时,通过保险公司的赔偿,投保企业可以避免或者减轻经济损失。

  何谓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包括:(1)洪水、地震、暴风雨、山崩、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2)爆炸、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3) 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过失、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增值税的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在实际中,为建筑工程投保,向保险公司交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的,有的是施工企业,有的是建设企业。

  施工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交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是为了避免或者减少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在建筑施工活动中发生的经济损失。倘若施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了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又不属于上面政策中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因此可以抵扣。

  如果建设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交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施工方提供清包工建筑服务或者甲供工程建筑服务情形下),按照上面的政策规定,倘若建设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造的建筑物,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取得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除此之外用途的,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所得税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令),该文件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43号文件。因此,自2015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比照35号令的规定确定。

  第35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因此,建筑工程一切险属于财产保险范围。根据上面的政策规定可知,无论是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法人制企业,还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交纳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均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或者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印花税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税率为保险费的千分之一,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37号) 第二条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贴花问题规定,目前,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分为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农牧业保险五大类。为了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照顾农牧业生产的负担,除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外,对其他几类财产保险合同均应按照规定计税贴花。其中,家庭财产保险由单位集体办理的,可分别按个人投保金额计税。

  由于企业交纳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企业财产保险,因此,按照上面的政策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应当按照财产保险合同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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