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国税函[2006]222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开展发票有奖活动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5-23
摘要:认定秦皇岛市鑫税印刷有限公司(简称鑫税公司)为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临时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负责印制《河北省秦皇岛市货物销售有奖发票》,并颁发《定点印刷厂准印证》(临时证),有效期由省局批准。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开展发票有奖活动的批复[全文废止]

冀国税函[2006]222号       2006-05-23


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开展发票有奖活动的请示》(秦国税发[2006]59号)收悉。经省局领导研究决定,同意你局开展发票有奖活动。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关于临时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认定问题

  认定秦皇岛市鑫税印刷有限公司(简称鑫税公司)为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临时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负责印制《河北省秦皇岛市货物销售有奖发票》,并颁发《定点印刷厂准印证》(临时证),有效期由省局批准。

  二、关于有奖发票印制问题

  鑫税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发票定点印刷厂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印制有奖发票。省局委托你局代为管理鑫税公司印票有关事宜,严格把好质量关,并将印制情况按规定上报省局。

  三、关于防伪专用品问题

  省局负责调拨给鑫税公司印制有奖发票的防伪专用纸和油墨,即冠豪公司的彩纤防伪纸和中标公司的防伪油墨。有奖发票的印制价格报省局审定批准。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6年05月23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