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华能国际存在类似情况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即2008年各个预缴月份或季度汇总计算的实际利润额均为负数,按规定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均不应该预缴企业所得税款,但存在部分分支机构预缴企业所得税款入库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依法取得的矿业权受法律保护。整合、处置矿业权,应当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案件涉及整合、处置矿业权的,应当审查整合、处置矿业权行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采用平等协商、等价有偿等方式进行。
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制度。企业要加强与其受托人的信息传递,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投资企业有未能分配的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各企业集团要按照税务总局的自查工作要求,制定人员安排、职责分工、自查进度、内部监督等自查工作计划,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送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并抄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老龄委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各地接到名单后,应就本地企业名单进行地域分布和管理结构的梳理,及时通知属地主管税务机关,落实大企业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除参股公司和非生产经营单位两种类型外,其他所有类型的企业均应纳入大企业税源监控范围。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和省、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应自不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条件之一或存在本通知第九条规定情形之一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可暂时明确其获得资格的次年内企业向该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同时提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财政、税务部门明确其获得资格的次年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以及国务院有关决定,继续对老挝等东南亚4国、埃塞俄比亚等非洲31国、阿富汗等6国,共41个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税目商品实施特惠税率(见附表六)。
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10699969”和“10699919”分别为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接受捐赠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2010年,各中央部门要按照国发[2009]39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和深化财政国库各项改革,细化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提高财政财务管理约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充分发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完善产业布局,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构建特色鲜明、集群发展、协调配套、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的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等4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自产的综合利用产品(产品目录见附件)由税务机关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具体退税比例2009年为100%,2010年为80%。
有关免税管理问题,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民委关于民族贸易企业销售货物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民族贸易企业增值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国务院批准,下列税收规范性文件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资产评估收费问题,既影响着评估机构服务成本的补偿水平,也影响到相关当事方的经济利益,关系到经济领域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规范资产评估机构收费行为,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是资产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0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会议、2009年11月1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
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的已征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税款分别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为规范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行为,明确涉税鉴证业务标准,保障涉税鉴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为及时做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软件编写工作,保证企业清算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税务总局编写的《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业务需求》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本地税收征管系统的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软件开发和实施工作。
这次挂账清理确认之后,建立防止再挂新账的机制,坚决杜绝国有粮食企业再发生新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今后政府委托国有粮食企业从事粮食调控,要按照谁委托、谁拿钱的原则,及时支付调控支出。
补贴、补助等按财政部规定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后,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按每月新调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请各级工会遵照《工会法》和《通知》精神,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中有现金流交易部分确认的824183.32万元所得,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其没有实现现金流交易的部分确认的1642176.09万元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征收入库,直接转计中国三峡总公司的国有资本金。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对出口至澳门自用的非配额管理粮食,澳门经济局已根据澳门进口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核查,并最终确认了确属澳门地区自用的符合退还出口关税及退还保证金条件的内地输澳门粮食清单(见附件)。
对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9号附件1《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所列的“味精”(税号2103.9010)、“高效减水剂”(税号3824.4010)、“其他水泥、灰泥及混凝土用添加剂”(税号3824.4090)及“精炼铜丝”(税号7408.1900)等货物原产地标准进行了修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现将第五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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