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申领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22-01-24
摘要:对我市用人单位和个人所属期为2022年1月份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业务,尽量通过网上办理,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以在2022年2月底前补办补缴,此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视同正常参保缴费,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保缴费。对我市用人单位和个人所属期为2022年1月份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业务,尽量通过网上办理,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以在2022年2月底前补办补缴,此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视同正常参保缴费,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二、关于待遇申领。对我市用人单位和个人所属期为2022年1月份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待遇申领业务,符合领取条件但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以在2022年2月底前补办,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并予以补发相关待遇。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4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