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8-21
摘要:关于安徽省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由于现行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实行购货方自行收购、自行开票、自行申报抵扣,缺乏健全的购销双方审核制约机制和增值税监控链条,因而一直是增值税管理的难点和重点...

 

 

关于安徽省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由于现行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实行购货方自行收购、自行开票、自行申报抵扣,缺乏健全的购销双方审核制约机制和增值税监控链条,因而一直是增值税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对此,安徽省国税局利用2006年度税收调查的契机,抽取部分农产品购销、生产企业开展典型研究,在深入剖析当前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其内在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税收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就进一步调整、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安徽是全国农业大省之一,农产品种类齐全、产量丰富,农产品加工、经销产业发展迅猛。2006年,全省纳入税收调查范围的农产品加工、经销企业4259户,占同期全部增值税纳税人企业87574户的4.86%(其中:农产品加工、经销一般纳税人3571户,占全部一般纳税人总数44602户的8%;农产品加工、经销小规模纳税人688户,占全部小规模纳税人企业42972户的1.6%),涉及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等十大行业。这些企业当年内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8.37亿元,主营业务成本555.73亿元,利润总额3.65亿元;实现内销货物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527.49亿元,进项税额抵扣69.38亿元,应交增值税18.11亿元,入库增值税17.92亿元。

为便于调查和分析,我们从上述企业中随机抽取了芜湖、蚌埠和马鞍山3市的286户农产品购销及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其中,农产品购销企业65户,农产品加工企业221户),就其发票使用、税款抵扣和经营纳税方面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

(一)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现状
1.发票用量大。上述企业1年内共开具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484944份,税额30927.97万元,平均每户每月开具1695.6份,税额108.14万元。其中,农产品购销企业开具56027份,税额3073.71万元;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具428917份,税额27854.26万元。同期,这些企业共取得普通发票1847份,税额655.58万元,平均每户取得6.5份,税额2.29万元。其中,农产品购销企业取得1105份,税额184.7万元;农产品加工企业取得742份,税额470.88万元。具体发票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一                             数量单位:万元,份

 

企业

类型

分析

户数

全年农产品进项税额

其 中

全年开具收购专用发票份数

开具收购专用发票的税额

占全部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比例

全年取得普通发票份数

取得普通发票的税额

占全部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比例

农产品购销企业

65

4391.23

56027

3073.71

70%

1105

184.7

4.21%

农产品加工企业 

221

34375.95

428917

27854.26

81.03%

742

470.88

1.37%

合计

286

38767.18

484944

30927.97

79.78%

1847

655.58

 

 

 

 

1.69%

 

 

 

 

 

 

由上表可以看出,无论是农产品购销企业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其取得的普通发票数量都极少,进项税额也仅占全部农产品购进抵扣税额的1.69%。企业大部分进项抵扣税款都是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

2.抵扣税款多。分析显示,农产品购销及加工企业的农产品抵扣税款占当期全部进项税额的比重普遍较大(详见表二)。1年里,这些企业实际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38767.18万元,户均135.55万元,占企业全部进项税额的53.63%。其中,比重为100%的有37户,比重在80-100%的有142户,比重在50-80%的有45户,只有62户在50%以下。分经济性质看,购销企业农产品抵扣税款4391.23万元,占全部进项税额的40.39% ;加工企业农产品抵扣税款34375.95万元,占全部进项税额的56%。

表二                                 数量单位:万元

 

企业

类型

分析

户数

全年农产品进项税额

全年进项

税额总数

农产品进项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重

总比重

100%的

户数

80-100%

的户数

50-80%

的户数

50%以下

的户数

农产品

购销企业

65

4391.23

10871.26

40.39%

14

25

5

21

农产品

加工企业

221

34375.95

61415.43

56% 

23

117

40

41

合计

286

38767.18

72286.69

53.63%

37

142

45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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