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勾选的注意事项

来源:广东国税 作者:广东国税 人气: 时间:2017-08-25
摘要:导语 勾选认证方式适用于纳税信用A级、B级、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

导语

勾选认证方式适用于纳税信用A级、B级、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屋提示——北京国税已经拓宽适用勾选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人范围的通知

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勾选认证方式可以在申报前进行勾选,通过发票勾选、确认两步,轻松实现发票的抵扣或退税,推荐纳税人使用。也可以同时进行纸质发票的扫描认证,两者不冲突,不会重复。

请千万注意,勾选认证或扫描认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应在认证相符或勾选确认的纳税所属期内抵扣。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发票勾选认证纳税人的操作注意事项

一、发票勾选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 关注界面上的当前税款所属期,您勾选的发票,将属于当前的所属期;(例:发票税款所属期是6月开具,进行发票勾选并确认勾选后,您的本张发票信息将体现在6月份所属期统计结果内。)

2. 勾选的发票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

3. 每个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操作;

4. 勾选的发票,还未完成认证,需要完成确认操作,方可视为认证完成;

5. 扫描认证的发票无需进行勾选操作;

6. 发票状态为异常发票(作废、失控、红冲等)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7. 当勾选的发票较多时,建议纳税人设置查询条件,分批进行勾选操作,也可选择使用批量勾选功能完成。

二、批量勾选有哪些注意事项?

1.批量勾选功能,可先下载模板文件,文件格式为excle 2003格式;

2.所有单元格为文本格式,开票日期为YYYY-MM-DD格式的数字,如2016-03-03;勾选状态只能为:是、否。上传文件前,请先核对需要勾选的发票其“是否勾选”列数值是否为“是”,否则无法实现批量勾选处理;

3.可以批量勾选发票,也可以批量撤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

4.不想勾选的发票信息,可在上传文件中“是否勾选”栏次选择“否”保存后上传即可;

5.上传的文件大小,不得大于500KB,若发票数量较大,可分多个文件进行上传。

三、确认勾选有哪些注意事项?

1.确认勾选操作期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作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做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例:6月份登录平台,并申报上月数据在6月13日,则勾选期是6月13日到下个征期申报前或征期结束后日期,登录平台日期为6月18日,征期已结束,则按6月18日到下个征期申报前或征期结束后日期计算勾选时间。)

*征期*是指每个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时间,比如增值税一般规定每个月1-15号,遇节假日递延,具体截止日期以当地国税局税务机关为准,纳税人需要进行征期申报税的时间。

2.确认勾选每个操作期内可多次操作;(发票勾选,确认勾选在税款所属期内即可抵扣在当期,如果跨月但税款所属期仍未变更,则可继续进行勾选发票的操作。例:税款所属期是6月,7月8日纳税人仍未进行申报6月份税款,平台税款所属期未变更,则在7月份仍可以操作。)

3.确认勾选的发票数据,是所有已勾选且未认证的发票数据;

4.平台可获取申报结果信息,来判断本次确认数据是否归属为当期税款所属期,若在征期内已申报,平台转换税款所属期,本次确认的发票将回退,下期进行重新勾选确认,若征期内未申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尊敬的纳税人,目前尚未从征管系统中获取到您的申报结果,请您再次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若获取申报结果异常失败,则提示企业“尊敬的纳税人,获取征管系统申报结果异常,请您确认是否已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提示纳税人需要确认是否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工作后,系统提示:

(1)若选择“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企业“本次确认不成功,系统会自动回退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数据,企业需在下一期重新进行勾选确认”;

(2)若选择“未完成申报”,系统将提示“本次确认成功。”进入下一步确认操作。

5.确认提交后,平台提供本次确认汇总数据表以及当期税款所属期累计确认的汇总数据,并可导出PDF文件,自行打印;

6.确认操作完成后,视为认证完成;

7.已确认的发票不允许且不支持撤销确认操作;

8.往期确认勾选明细可通过“确认历史明细”模块进行查看;

(操作流程:“确认勾选”模块的确认标志中选择“已确认”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点击“确认历史明细”按钮,点击“税款所属期”的日期控件,选择对应的税款所属期月份,可查看对应属期已确认的历史数据情况。)


 


9.若企业当月无勾选的发票数据,可不用执行勾选确认操作。

四、发票查询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本平台提供近期和未到期(还未到认证抵扣期的发票)的发票查询功能;

2.查询出的结果,包含发票基本信息以及发票认证、勾选的处理情况;

3.提供查询出的发票状态,如:正常、作废、失控、红冲等;

4.由于目前开具的发票信息数据同步到本平台需要1天,所以平台中不含当天开具的发票;

5.销方离线开具的发票,在本平台无法查询到,在销方上传发票至税务局端后,方可体现在本平台中;

6. 若上述情况均不存在,仍然查询不到该张发票,首先确认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全国发票查验平台中查询发票是否存在。

五、抵扣统计有哪些注意事项?

1.抵扣统计报表中包含当期税款所属期的勾选认证和扫描认证的汇总数据;

2.统计表中含发票份数、金额、税额合计等信息;

3.在完成确认操作后,最快当天即可查看本次确认发票的汇总数据,并体现在抵扣统计报表中;

4.抵扣统计模块,展现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的发票数据,此部分数据不能作为当期的有效抵扣依据,请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5.抵扣统计报表以及异常发票清单均可下载,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6.抵扣统计报表右上角有统计时间,方便企业实时掌握统计报表的汇总认证数据;

7.大厅认证和网上扫描认证,认证的发票每天同步一次至本平台,同步时,更新抵扣统计报表。

六、同一张发票既进行了发票勾选,又使用了扫描仪进行扫描认证,有什么影响?

1.本平台会汇集所有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的发票,并进行去重,不会出现重复抵扣问题;

2.为了避免引起企业的混淆,建议企业优先使用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本平台替代原有扫描认证的方式。

七、税款所属期回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跳转到下期后,没有在“确认勾选”模块进行过确认已勾选发票的操作;

2.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在本平台确认勾选时,手工误点击“已完成申报”选项;

4.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相关话题——网上勾选方式认证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北京西城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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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抵扣勾选时有哪些需注意事项?

答:发票抵扣勾选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A.请关注抵扣勾选功能界面的当前税款所属期和申报截至日期,您勾选的发票将归属于当前税款所属期;

B.异常发票(发票状态为已作废、已失控、已红冲等,管理状态为非正常)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C.对于勾选为抵扣的发票,默认是全额抵扣,如实际情况为不全额申报抵扣,您可自行调整有效抵扣税额,已勾选的发票,支持撤销勾选;

D.每个税款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与撤销勾选操作;

E.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勾选为抵扣,并支持撤销勾选操作,再次勾选时将属于当前税款所属期;

F.“抵扣勾选统计”功能支持对当前税款所属期勾选数据的统计,并支持对历史属期统计数据的查询及认证明细数据的导出;

G.在申报期内,在“抵扣勾选统计”模块进行申请统计,系统将锁定当期的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撤销统计成功后继续进行发票勾选或撤销勾选操作;

H.在申报期内,如已完成当前税款所属期发票的勾选操作,您需要在“抵扣勾选统计”功能中进行签名确认操作;

I.如已取得的发票在发票抵扣勾选时查询不到,请前往进项发票查询模块进行查询核实。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时间: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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