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地税发[2003]746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旅行社取得境外票据认可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9-01
摘要:对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业务,支付给境外的费用,应以外汇支付凭证作为扣除依据;对其取得的境外发票或收据等票据,不能作为合法凭证扣除。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旅行社取得境外票据认可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深地税发[2003]746号              2003-09-01


第一检查分局:

  你分局报来《关于旅行社取得境外票据认可问题的请示》(深地税一发[2002]39号)收悉。对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业务,支付给境外的费用,应以外汇支付凭证作为扣除依据;对其取得的境外发票或收据等票据,不能作为合法凭证扣除。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0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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