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上年购货折扣会计如何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0-11
摘要:  问:某空调经营商,常年向A厂进货,A厂对于购货方的销售折扣都在次年的一季度前结清...

  问:某空调经营商,常年向A厂进货,A厂对于购货方的销售折扣都在次年的一季度前结清。请问:该空调经营商从A厂取得的上年折扣是否要调整上年度已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如在次年的6月后取得,是否仍要调整上年的成本?
  答:根据现行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处理原则,均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所以我们理解企业上述应调整销售年度销售成本的这部分销售折扣,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 》调整报告年度销售成本,并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发生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的,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但如果该调整对于报告年度影响比较重大,那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