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2008]159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7-14
摘要: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今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允许动漫游戏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制度,但应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深府[2008]159号            2008-07-14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32号)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我市动漫基地建设、重点发展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的要求,为推动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一)成立深圳市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出版发行集团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决策。

  (二)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下设动漫游戏行业工作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涉及动漫游戏产业链各环节的专家组成,负责对我市动漫游戏产业重大项目提出论证意见,参与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评审,为制定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专家咨询,参与制定动漫游戏行业技术规范等。

  二、加强政府引导和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形成成熟的动漫游戏产业链

  (三)做好动漫游戏行业政策制定和享受扶持政策的动漫游戏企业认定工作。由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产办)牵头,组织市相关部门,参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认定标准,制定动漫游戏企业认定和分级标准、年审管理办法,并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和年审工作。

  (四)从2006年起,每年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动漫影视、教育动漫、网络游戏开发、手持多媒体终端等领域的原创产品的创作生产,以及深圳市民族民间动漫游戏素材库、动漫游戏产业信息平台、公共技术检测平台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资金的投放原则应重点考虑扶持优秀品牌、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的发展,以带动深圳市整体动漫游戏产业再上新台阶。本条所述的原创产品是指自主知识产权归属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企业。

  (五)将具备条件的动漫游戏企业和高校纳入我市科技研发资金的资助范围,并对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中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给予倾斜支持。

  (六)政府在采购动漫游戏产品和设计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深圳动漫游戏企业的产品和设计。我市教育机构采购动漫教育产品时,应优先考虑本土原创产品。深圳广电集团在节目播出上应向本土原创动漫倾斜,每年优先采购深圳原创的动画片作品;卫星频道要设置动画剧场或动漫游戏栏目,优先介绍和播出深圳动漫游戏企业和动漫游戏产品。

  (七)积极扶持深圳动漫期刊和电子出版机构发展。鼓励、支持深圳的会展公司与国际知名动漫游戏会展公司合作举办国际动漫游戏展。

  (八)实施“城市动漫游戏形象标识工程”。与建设“创意设计之都”相衔接,在城市整体形象设计中,导入动漫游戏设计理念,形成由城市吉祥物、动漫公园、公益广告、大型会展、城市雕塑、路牌路标等组成的系列动漫游戏形象标识。动漫游戏产业园区、动漫公园要成为展示我市知名企业、品牌、卡通明星以及生产制作流程的特色旅游景点。大力开发我市原创的动漫游戏类旅游纪念品,全面打造都市动漫游戏形象。

  (九)政府鼓励举办深圳动漫节、深圳动画片创意策划大奖赛、深圳手机游戏创意策划大奖赛、我最喜爱的卡通形象评选等大型活动。大奖赛活动评选须包括创意内容和整套市场开发方案。深圳主流媒体要对大奖赛做全程策划报导。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可对重点赛事给予适当支持。

  三、加大对动漫游戏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十)加大对动漫游戏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动漫游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非公有资本平等地投资和参与各类动漫游戏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创作,引导外商投资各类动漫游戏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创作,鼓励我市大型文化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进入动漫游戏产业。将具备条件的动漫游戏中小企业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范围。积极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动漫游戏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

  (十一)鼓励担保机构对动漫游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成立专门的文化产业担保机构和专业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机构。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动漫游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

  (十二)市文产办组织编写我市动漫游戏企业和项目投融资目录,通过宣传片、宣传手册和参加业内会展等渠道积极开展对外推介宣传。

  四、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三)放宽动漫游戏企业注册资本条件。凡法律、行政法规无特殊要求的,注册资本3万元以上即可成立动漫游戏行业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支持以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作价出资设立动漫游戏企业。允许科技成果评估作价出资入股。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均可作为注册资本出资入股。动漫游戏行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出资可达注册资本的70%。

  (十五)保护知名动漫游戏企业名称字号。对于使用知名动漫游戏企业的字号作为本企业名称字号且容易引起公众误解的,不予核准登记或责令改正。

  (十六)为动漫游戏企业发展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对分支机构较多的动漫游戏企业实行上门集中年检。

  五、加大税收优惠,增强动漫游戏企业市场竞争力

  (十七)凡符合条件的动漫游戏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软件企业,可依法享受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或者软件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的我市动漫游戏企业可按我市重点文化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八)鼓励在深圳市创办动漫企业。经市文产办组织认定的新办动漫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按规定可以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的新办动漫企业是指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登记注册,从无到有设立的动漫企业。原有企业分立、改组、转产、合并、更名等形成的动漫企业,不视为新办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征企业所得税申请,依法享受免税优惠。

  (十九)加大对动漫游戏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150%依法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今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允许动漫游戏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制度,但应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二十)我市动漫游戏企业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承包的技术性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收入,经我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登记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免征营业税。

  (二十一)我市动漫游戏企业在境外取得的劳务收入不征营业税,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款可按规定予以抵扣。动漫游戏产品出口可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二十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为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所需进口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配套件、备件,按现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六、推动构建深圳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支撑平台,支持动漫游戏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促进动漫游戏“产、学、研”一体发展

  (二十三)支持建立动画节目制作中心、动漫游戏公共技术平台服务中心、动漫游戏设计开发人员资质鉴定认证、动漫游戏测评及培训中心、网上版权交易中心等支撑平台。

  (二十四)积极支持建设集人才教育与培训、技术研发与服务、龙头企业集约发展、中小企业孵化以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多功能一体的动漫游戏产业园区(基地)。鼓励、资助投资人在动漫游戏产业园区(基地)内设立动漫游戏技术培训和资质认证企业、公共技术设备服务公司和公共秘书服务公司等公共配套服务项目,以支持动漫游戏企业孵化和发展。

  (二十五)利用深圳广电集团怡景动漫基地,创建深圳怡景动漫产业园区,构建影视动漫游戏播出、研发、制作、节目交易、衍生产品开发和人才培训平台。鼓励南山区等有条件的区依托现有的高新技术产业园、软件园创办动漫游戏产业园区,促进该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结合。支持我市旧工业区、旧城区、旧村改造为创意设计和动漫游戏企业聚集地,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形成产业聚集效应。

  七、支持动漫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增强动漫产业发展后劲

  (二十六)以高校为依托,整合教学资源。发挥深圳大学城、深圳大学培养动漫游戏高端人才的作用,培育既懂文化创意又懂经营管理、具有开拓市场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搭建动漫游戏专业研究、技术交流、产学研合作的平台,努力建设成为国家级动漫游戏教学研究培训基地。发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和深圳高级技工学校培养动漫游戏高技能人才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培训机构,扩大我市动漫游戏人才队伍。

  (二十七)实施“动漫游戏教育工程”。支持建立深圳动漫游戏展览馆,开展“优秀国产动漫游戏作品进校园”活动,开展青少年原创动漫游戏大赛,扩大国产动漫游戏产品的影响;鼓励在中小学设立校园健康动漫网站,加强校外网吧和网站的管理,加强对引进动漫游戏产品的审查,确保其内容积极健康。

  (二十八)积极引进动漫游戏人才,优化动漫游戏人才结构。对动漫游戏企业和项目所需人员,在调工、入户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将动漫创意、制片、游戏开发、动漫游戏市场开发和管理人才列入市人才引进目录,予以重点引进。对引进的国内非本市户籍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人员、留学人员以及市级及以上专业赛事获奖人员,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居住证或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并在子女入托入学、医疗保险和租用市、区政府廉租房等方面享受优惠。鼓励设立卡通动画、影视后期制作、电脑美工、游戏开发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通过中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并符合市外招调员工条件的,可凭市劳动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入户。

  八、加强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十九)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完善的动漫游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制定动漫游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规定文件,对引进、播放、经营境外动漫游戏产品要有更加明确的法规可依,加大对本市动漫游戏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对侵权盗版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保护动漫游戏经营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十)保护和推广本市动漫游戏产业著名商标。制定动漫游戏产业商标管理办法,定期编制和发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著名商标名录。

  (三十一)加大我市动漫游戏企业或个人专利申请资助支持力度。建立动漫游戏版权交易和保护中心,提供作品版权登记、版权保护、版权代理、产业信息、卡通授权等多项服务,为企业和个人的作品版权登记提供一条更为便捷的通道,促进版权服务发展。

  九、支持动漫游戏产品“走出去”,拓展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空间

  (三十二)实施“深港双城互动计划”。加强与香港文化及创意产业机构的信息交流,大力吸引香港创意企业和人才来深创业、发展;鼓励香港动漫游戏企业和经营机构将开发、制作、加工、培训及营销等业务部门迁入深圳;争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在我市范围内实行港资动漫游戏企业国民待遇试点。

  (三十三)利用深圳区域优势,依托珠三角区域的深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创造品牌、培育人才、交流信息及繁荣文艺等,全面提升区域文化,将深圳打造成为泛珠三角区域动漫游戏产品的创意中心、资源配置中心、生产制作中心、消费中心。

  (三十四)动漫游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纳入计划的可获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

  (三十五)加强与国内外业界的交流。市文产办和相关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我市优秀动漫游戏企业赴国内外参加专业动漫游戏展会,积极开展海外宣传和营销活动。市外事管理部门在办理因公出国手续及出国名额等方面予以支持。

  十、其它

  (三十六)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市政府于2005年12月28日颁布的《关于扶持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5]219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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