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社发[2019]6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失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11-13
摘要:经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再适时作调整。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失效]

闽人社发[2019]6号       2019-11-1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再适时作调整。

  附件:

  1.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2.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1

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注: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附件2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注:上述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