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嘉地税法[2007]181号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12-20
摘要:根据国税函[2006]872号、国税办发[2006]92号、浙政办发[2007]38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全省地税系统税收(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379号)的精神,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浙嘉地税法[2007]181号        2007-12-20

各县(市)地税局,市地税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38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全省地税系统税收(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379号)的精神,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102件

  1、《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控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浙嘉地税二[1997]7号)

  2、《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税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7]15号)

  3、《关于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7]84号)

  4、《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浙江省经纪服务专用发票>式样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7]99号)

  5、《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7]110号)

  6、《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7]111号)

  7、《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寿险业务营销人员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二[1997]133号)

  8、《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7]158号)

  9、《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变更与注销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7]161号)

  10、《关于对普通发票及报表(除增值税报表外)实行货币铺底结算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7]163号)

  11、《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国际货运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7]171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薄弱行业统一发票管理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7]174号)

  13、《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地方税(费)款委托代征管理暂行意见>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7]175号)

  14、《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减免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二[1997]208号)

  15、《关于重新明确市本级各分局征收管理范围的补充规定》(浙嘉地税征[1997]238号)

  16、《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税发票样本>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8]69号)

  17、《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收纳税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8]76号)

  18、《转发关于<浙江省旅游发展统筹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嘉地税一[1998]115号)

  19、《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一[1998]124号)

  20、《转发<浙江省关于境外团体或个人在我省从事文艺及体育演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外[1998]127号)

  21、《关于调整个体(挂靠、承包、租赁)运输户定额及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8]130号)

  22、《关于调整从事商业批发、零售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定额及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8]138号)

  23、《关于印发<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8]170号)

  24、《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8]172号)

  2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征收工作的通知》(浙嘉地税一[1998]220号)

  26、《关于转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8]228号)

  2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的通知>》(浙嘉地税计[1998]229号)

  28、《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税务登记操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9]13号)

  29、《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收违法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9]35号)

  30、《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税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9]45号)

  31、《关于转发<浙江省地税系统服务承诺制度>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9]55号)

  32、《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管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二[1999]65号)

  33、《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服务、娱乐行业个体定额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9]111号)

  34、《关于印发<嘉兴市地税局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9]112号)

  35、《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浙嘉地税一[1999]130号)

  36、《关于印发<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稽[1999]138号)

  37、《关于调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浙嘉地税一[1999]146号)

  38、《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浙嘉地税二[1999]155号)

  39、《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若干政策的通知》(浙嘉地税一[1999]158号)

  40、《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关于调整娱乐业部分项目营业税适用税率的通知》(浙嘉地税一[1999]159号)

  41、《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二[1999]162号)

  4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浙嘉地税二[1999]164号)

  4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问题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嘉地税二[1999]166号)

  44、《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二[1999]170号)

  45、《关于印发<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稽[1999]172号)

  46、《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税系统纳税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计[1999]177号)

  47、《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浙嘉地税一[1999]183号)

  48、《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浙嘉地税一[1999]184号)

  4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一[1999]185号)

  50、《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政策及征管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一[1999]193号)

  51、《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农业发展银行及以下机构营业税集中缴纳政策的通知》(浙嘉地税一[1999]194号)

  52、《关于调整部分行业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9]199号)

  53、《关于明确部分行业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浙嘉地税征[1999]200号)

  54、《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转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浙嘉地税二[1999]211号)

  55、《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房地产税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嘉地税外[2000]28号)

  56、《关于转发<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浙嘉地税二[2000]96号)

  57、《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营业税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一[2000]136号)

  58、《关于明确个体(挂靠、承包、租赁)吊车定额及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0]139号)

  59、《关于调整非机动三轮客车定额及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0]139号)

  60、《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浙嘉地税一[2000]143号)

  61、《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二[2000]148号)

  62、《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一[2000]149号)

  6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二[2000]155号)

  64、《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工作的通知》(浙嘉地税一[2000]157号)

  65、《关于律师事务所实行核定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二[2000]159号)

  66、《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技”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一[2000]185号)

  67、《关于调整和明确部分行业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0]201号)

  68、《关于印发<嘉兴市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0]207号)

  6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浙嘉地税二[2000]208号)

  70、《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保龄球、台球场营业税适用税率的通知》(浙嘉地税一[2000]218号)

  71、《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二[2000]234号)

  72、《关于明确电瓶三定额及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0]269号)

  73、《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校办企业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一[2001]16号)

  7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二[2001]31号)

  75、《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个体税收委托农行代征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1]128号)

  76、《关于调整娱乐业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1]133号)

  77、《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嘉兴市政府关于《嘉兴市本级兵役义务费统筹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一[2001]139号)

  78、《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房营业税若干文件的通知》(浙嘉地税一[2001]154号)

  7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一[2001]184号)

  80、《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减免税、费、基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二[2001]186号)

  81、《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税收征管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2]72号)

  82、《关于明确几种特殊行业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2]77号)

  83、《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征管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2]89号)

  84、《关于印发<加兴市邮寄纳税申报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2]131号)

  85、《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3]81号)

  86、《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3]84号)

  87、《关于转发嘉兴市人民政府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采取扶持政策的通知》(浙嘉地税法[2003]101号)

  88、《关于明确个体双定户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3]102号)

  89、《关于调整运输业征税定额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3]168号)

  90、《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4]26号)

  91、《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机构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4]45号)

  92、《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个人取得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4]50号)

  93、《关于印发<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一户(卡)通”电子缴税业务规程>的通知》(浙嘉地税计[2004]63号)

  94、《关于印发<嘉兴市地方税务局门征业务税款征收办法>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4]192号)

  95、《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5]52号)

  96、《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减免税、费、基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5)版>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5]63号)

  97、《关于调整出租房地产税收有关规定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5]82号)

  98、《关于调整“一户通”电子缴税业务完税凭证开具方式的通知》(浙嘉地税计[2005]163号)

  99、《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书画作品古玩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6]39号)

  100、《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6]47号)

  101、《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6]62号)

  102、《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体定额操作办法调整个体定额标准的通知》(浙嘉地税征[2006]168号)

  二、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2件

  1、《关于做好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2]68号)第八条“应税所得率应按下列规定的标准执行:……中介机构20%……”

  2、《关于对申报出租房产税金明显偏低实行核定计税额征收方式的通知》(浙嘉地税政[2004]172号)第三条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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