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税提复字[2020]14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6-10
摘要: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提案中建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应制定政策提高预征率,让企业在税款清算期少补缴税款,减轻目前资金困难阶段企业的压力”。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51号提案的答复

黔税提复字[2020]14号      2020-6-10

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贵州省税务环境质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委对我省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贵州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保护市场主体、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等方面着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

  一、提高贵州省税务环境质量的主要做法

  (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禁令”。制发《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禁令”的通知》(黔税发〔2020〕7号),逐一列出在执法、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十五条禁令”及“52个不准”,划定税收执法红线、防范征纳风险,划定税收管理界线、确保政策落地,划定税收服务底线、提升办税体验,划定工作落实边线、做到防微杜渐,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营商环境有实实在在提升。同时,畅通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专设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专线、贵州税务监督举报直通车,受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建立破坏营商环境“零容忍”机制,严肃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二)规范税收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清单及指引,明确全省税务稽查执法公开“晒权”、文字音像记录“控权”、法制审核“制权”等具体规定,开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和执法公示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2020年贵州省税务局已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6次。二是规范税务入户检查。为防止“随意进户、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情况,我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取消的进户执法项目,一律不再安排进户。在同一年度,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已实施税务稽查的,不再进行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实施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统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对新办纳税人,首次入户调查时全面收集基础信息。

  (三)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举一反三整改发现问题,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采取“业务一条线上下联动自查+省市县督察抽查+省局远程数据分析、风险提示”全覆盖的方式,逐条筛选核实“金税三期”系统内提取的超期办结疑点数据,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约谈责任人,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工作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一是强化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政策指引,并通过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媒介广泛宣传。利用大数据技术,从10余万户纳税人中筛选出可能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41564户,借助短信平台点对点推送政策,组织主管税务机关一对一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吃透政策。与省工商联联合举办省工商联执委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减税降费”政策培训,近400名工商联执委、企业家协会成员代表参加培训。不断更新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问题库,强化坐席人员培训,推动涉税问题解答规范化、准确化。二是建立统一、规范的维权服务平台。认真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建立纳税服务投诉处理闭环机制,规范处理各渠道受理的纳税服务投诉,将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审查、办理时限压缩50%,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联合各级工商联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设立纳税人维权办公室,明确维权联络员,确保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管理规范化、活动常态化。

  (五)聚焦企业开办难、注销难。推动企业开办事项由部门

  间“串联”办理转变为“并联”办理,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严格按照《全国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办理登记信息确认等事项,不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制发《纳税人跨区迁移办理规范》,明确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企业因住所(经营地址)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需在省内跨县(市、区)迁移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住所变更后,持《变更税务登记表》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迁出地税务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跨县(市、区)迁移事项,不再进行注销登记处理。优化简易注销办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为其提供注销税务登记免办、即办及承诺容缺服务,不人为设置企业退出市场障碍。纳税人完成全部纳税申报事项,结清已申报的应纳税款及滞纳金、罚款和各类查补税款,并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缴销空白发票与发票领购簿的,主管税务受理后即时办结。2020年1—5月共为6917户纳税人办理即时注销业务,为207户纳税人提供容缺服务,向市场监管部们反馈了1745户简易注销信息。

  (六)助力企业轻松融资。近年来,贵州省税务局逐步加大“银税互动”推行力度,运用大数据技术,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和涉税信息进行数据化处理,融合、加工、脱敏,将市场主体的涉税数据转化为“信用资产”,将“信用资产”转化为“金融资产”,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疫情后,贵州省税务局全面推行“线上”银税合作,进一步提升信贷效率,纾解小微企业困难,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在省级层面已与21家银行业合作,推出了“税源E贷”“云税贷”等近40种金融信贷产品,为除纳税信用D级外的其它纳税人提供“无抵押无担保”金融信贷服务。截至2020年5月,合作银行共为23773户纳税人发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298.14亿元(其中,疫情期间为2597户纳税人发放贷款15.34亿元)。同时,强化与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对接,及时将A级纳税人和税收“黑名单”传递到信用中国(贵州)网、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开展多部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工作,2020年已传递相关信息3.72万条。

  (七)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提案中建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应制定政策提高预征率,让企业在税款清算期少补缴税款,减轻目前资金困难阶段企业的压力”。为规范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切实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节作用,我局正在积极调研,在充分考虑各地实际税负情况下,拟适当调整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目前已征求省局内设部门和各市州局修改意见,正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八)优化退税管理服务。一是优化退税流程。精简资料,目前增值税免税、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不需备案,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对需要审核的退税政策,严格规定了办理时限。2019年7月起,与人民银行联合推进电子退库,解决了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银行退税资料电子化传输问题,打通了退税流程最后一公里,大大提高了退税工作效率。二是提速出口退税。推行网上退税,强化退税辅导,努力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在落实税务总局规定时限基础上,再压缩25%,目前全省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为6个工作日,最快当日办结,疫情期间还放宽了申报时限,推行“容缺办理”。今年1至5月,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295户,同比增长6%;办理出口退(免)税17.31亿元,同比增长93%。

  (九)减免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贵州省税务局和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工总字〔2020〕10号),对小微企业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实行全额返还。今年一季度全省符合全额退还条件的小微企业有44608户,返还工会经费1.39亿元。预计2020年全省将有5万余户小微企业享受此项优惠,退费金额超过4亿元,占2019年全省工会经费收入的28%以上。目前,工会经费征收政策由省总工会制定,税务机关代征,我局已将相关意见转达省总工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的痛点和堵点问题,问计问需于纳税人、缴费人,以需求为导向,综合施策,回应关切,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负担,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深化“非接触”办税缴费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办税服务模式,优化完善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加大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力度,为纳税人提供“8+24小时”服务,引导纳税人选择更为便利的办税方式,扩大电子办税、多元化缴款、电子退库覆盖面,实现微信、支付宝等多渠道纳税缴费。

  (三)运用税收大数据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数据及时、全面、真实、动态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独特优势,从行业、地区、规模、经济类型等维度,客观反映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深入分析经济运行动态,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帮扶措施,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四)强化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在确保培训辅导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加大面对面培训力度,突出做好分行业、分受众、点对点的分级分类培训辅导,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培训辅导,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筹建全省税企互动平台,强化税企互动,开展宣传辅导、培训、通知公告、咨询互动、视频直播等服务。

  (五)持续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管理。实现办税服务厅环境管理规范、员工管理规范、服务流程规范、服务制度规范四统一,强化导税服务、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领导值班等各项办税服务制度执行,突出服务意识教育,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办税服务厅服务质效。

  (六)切实加强银税互动合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加强与贵州省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完善“银税互动”政策体系,不断扩大“银税互动”贷款覆盖面,督促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继续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放宽企业融资标准、简化融资流程和资料,在贷款规模、贷款额度和办贷程序方面给予中小微企业更大支持,帮助企业降低资金成本,缓解企业资金难题。

  最后,恳请你委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税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年6月10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纳税服务处毛丽娟;联系电话:0851-8689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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